[安徽三建]安徽三建八公司关于 “合肥市朗科新能源项目植筋劳务” 公开招标的公告
安徽三建八公司现对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植筋劳务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植筋劳务
招标编号: SJ082022-138
二、招标人: 安徽三建八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及宿舍,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与天堂寨路西南角,包括 5 栋厂房、2 个宿舍,建筑面积共93305平方米,工期总日历天数: 625天。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 : 20.00 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劳务班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已报名与否,其投标均无效:
(1)按安徽三建采购管理细则,被限制投标的;
(2)被列入公司和集团“黑名单”的;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的。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9日17:00自行在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0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网址:http://cp.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招标采购项目”模块的 “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
3)投标人接受投标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界面直接点击“确定”。
4)投标人进入“缴费项目”模块,点击“在线支付标书费”,系统默认报名通过并生成支付二维码,投标人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投标报名费。
5)支付完成后,系统会显示“已确认到账”,投标人进入“招标文件下载”模块,自行下载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等)
6)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查阅并下载打印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作无效标处理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2、已报名的投标人,若放弃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本项目报名页面(缴费项目或招标文件下载模块)点击弃标按钮,并按提示要求上传投标放弃函(盖章的扫描件)并说明理由,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025601021000070068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怀宁路支行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安徽三建〖项目简称及招标内容〗〖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3日10时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决策大厦12F安徽三建八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安徽三建八公司
地址:合肥市决策大厦12F(九龙路与繁华大道交口)
项目联系人: 代得城 ,电话: 16655012202
2、招标部门:安徽三建八公司招标办
地址:合肥市决策大厦12F(九龙路与繁华大道交口)
联系人: 谷宜蕃 ,电话: 19956075289
3、财务相关咨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四楼财务)
联系人:吴会计 , 联系电话:0551-62863052
4、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一楼(纪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 0551-62863058
5、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采平台:cp.aceg.com.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十、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