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塘芦港水利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启东市塘芦港水利枢纽工程已被江苏省水利厅文件列入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 2023~2025年)》的通知(苏水计〔2023〕8号)中,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以上60%,其余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启东市水务局,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启东位于江苏省东南端,长江入海口北岸,场地位于启东市近海镇,濒临黄海。场地地貌分区为苏北滨海平原区的海积平原,场地地貌类型为海滩与盐田。由长江口的沙洲淤涨连并而成,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沿海滩涂也是长江泥沙淤积而成。
本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塘芦港新闸外迁工程,即塘芦港水利枢纽工程拟布置于塘芦港新闸下游约1.8公里处,根据塘芦渔港的布置,南侧布置节制闸,北侧布置套闸。塘芦港水利枢纽工程规模属中型,根据《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5) 第2.1.5条之规定,枢纽工程等别同海堤级别为II等,节制闸闸室、上、下游翼墙、 套闸下闸首、下游导航翼墙等永久性建筑物为2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节制闸为大中型水闸,按照按100年- -遇高潮位设计,300 年-遇高潮位校核。设计排涝流量538.0m3/s。套闸参照《船闸总体设计规范》其级别为II级,满足400HP渔船的乘潮通行要求,并考虑600HP远洋渔船为兼顾船型。
1、节制闸工程
节制闸总净宽60.0m。设计排涝流量538.0m3/s。
2、套闸工程
上、下闸首净宽16.0m,闸室有效长度200m,闸室宽23.0m。
本工程总投资 82361.13万元,总工期36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可研已另行委托编制完成,本次招标范围为启东市塘芦港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包括各阶段所需的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后评价(如果有)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3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限价成果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供图计划及时提供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如果有)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具有类似项目(沿海大中型(III等及以上)闸站工程)初步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设计单位)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具有类似项目(指沿海大中型(III等及以上)闸站工程)初步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须应提供合同(或者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和初设批复文件。
(5)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3年1月以来至今4个月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对应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科研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98%。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46分;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30分;4. 其他评分因素:14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1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6分,投标报价费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即报价为96%及以下得满分。 不足按内插计算。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 10 |
二、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46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可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2 | 本项目勘察设计关键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3 | 工程勘察方案 | (1)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的得1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的得1分; (3)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有缺陷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4 | 工程设计方案 | 堤防、水工建筑物、桥梁、港道清淤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缺一种类别的扣2分;有缺陷扣0.1~4.5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5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2分。 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6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3分。 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7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8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的得2分。 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9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对初步设计、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服务承诺内容合理可行,驻工设计代表、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派驻人员满足要求,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6分。 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3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2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具有水利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1分; (3)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担任过大型(Ⅱ等及以上)沿海闸站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得2分(以上项目不同);最多得4分。 (4)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备注: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文件,否则不得分;负责人经历应提供合同(或者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和初设批复文件,否则不得分。 | 7 |
3 | 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素质 | 1.技术负责人(3分): 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得1分。 2.勘察负责人(2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1分。 备注:上述有关负责人应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文件,否则不得分;负责人经历应提供合同(或者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和初设批复文件,否则不得分。 | 5 |
4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项目组配置 规划、水工、岩土、测绘、造价、电气、港航、建筑、水保,专业齐全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上述人员具有每缺一个专业或职称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有一个正高级工程师得0.5分,最高得4分。 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不得分。 | 8 |
5 | 驻工设计代表 | 设计代表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1分;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1分; 驻工设计代表人员数量、稳定保证措施合理,从事专业结构合理得3分。 | 5 |
四、其他评分因素:14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财务状况(如系联合体,指牵头人) | 2020年~2022年连续盈利1分,未连续盈利但累计盈利0.5分,其它不得分。 注:提供财务审计报表。 | 1 |
2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缺一个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 1 |
3 | 投标人业绩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大型(Ⅱ等及以上)沿海闸站工程设计项目,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初设的批复文件。业绩项目特征不明确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 | 6 |
4 | 投标人实力 | 投标人具有部委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2分。需附主管单位发布的相关文件,否则不得分。 | 2 |
5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注:
资审中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资审中业绩和评分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水务局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692号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317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俞先生、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6091895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