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广西三江高定49.5MW 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三江高定 49.5MW 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600 万元,招标人为三江聚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西三江高定49.5MW 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三江高定49.5MW 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三江高定 49.5MW 风电场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
施工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
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可以为双资质企业(设计资质满足: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
质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
也可以为联合体企业(其中,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类或机电类)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9日09:00 时至 2023
年10月03日17:00 时在北京大兴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
号楼A座508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章):(1)联合体协议书(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获取支付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0 元/套,售
后不退。支付方式为现场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大兴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
508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大兴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
508
七、其他
投标人需承担的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有永久征地工作、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项
目道路、集电线路、施工作业平台临时征地工作、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投
标人负责所有永久及临时征占地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投标人负责所有永久及临时征占
地水土保持补偿费;招标人负责所有永久及临时征占林地植被恢复费。投标人负责开工后临
建设施及其他临时征占地、补偿费、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及协调等全部费用。(本项目永久
征占地、长期租地协议应以招标人名义签署)
2.投标人负责项目勘察测绘、整体设计(包括本工程详细勘测及初设、施工图设计和 竣工
图设计等),范围包括风电场项目本体及送出线路工程、对端间隔改造等,风电场项目本体
含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道路、35kV 集电线路及升压站等。
3.投标人负责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送出线路及
对端间隔改造、施工供水、施工供电等建筑安装工程。
4.投标人负责风机、塔筒、锚栓、箱变、升压站内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二次倒运及
保管、安装、调试,建筑工程及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线路工程及
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实验、调试等。
5.投标人负责设备监造、工程检查及试验、工程验收、工程保险、质量缺陷修补和质保期服
务,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6.投标人负责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投标人负责临时用地的恢复。
8.投标人负责工程检验、调试、生产人员培训、运行和施工前期、过程中、移交前各类合规
性文件的办理,项目管理(协调)。
9.投标人负责完成工程相关的合规性手续办理(不包括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用地预审
与规划选址、勘测定界、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林业采伐设计、
疫木方案、地灾、压覆矿、征地社稳、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报告、接入系统及
电能质量设计及审查等)、工程验收、质监验收、电网验收、并网手续及电价批复(如有)等
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10.投标人的临建设施:机具、材料、办公等用房,临时施工道路,设备及材料堆场,设备
材料加工场。站内临建设施占地须经监理人及招标人批准。双方确认,上述工程承包范围涉
及的所有成本、税收和费用(含各类协调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且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
中。
备注:
(1)双方约定,如后期征林征地费及手续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需要招标
人直接付款的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相应费用结算时从投标人合同款中扣除。
(2)本项目升压站工程、送出工程及对端间隔改造与其他项目共建,合同价款中包含升压站
工程、送出工程及对端间隔改造设备及建安工程施工分摊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江聚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江聚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大竹村滩头屯9号
联系人: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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