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三标段
金额
3654.6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lz-2023-0903
预算金额3654.67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润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春雨15714312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LZ-2023-09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23>10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民委员
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曙光屯。
2.4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5024.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91.34 平方米。
2.5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一切本工程
相关的工作;(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
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及甲方的使用功能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2.7项目总投资:3654.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
质或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要熟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
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
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
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
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9月6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
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
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
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
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
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
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请投标人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
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曙光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127561813236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付润江
电 话:135786004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MA0Y4BMF2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54号5门1楼117室
联 系 人:张春雨
电 话:1571431272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1571431272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2023年09月06日
注 :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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