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电商产业园(原江苏沿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东台市电商产业园(原江苏沿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东台市电商产业园(原江苏沿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电商产业园项目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东台市电商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政服投〔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智慧云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智慧云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东台市城东高新区,G15沈海高速以西、东进大道以南、市场路东西侧两地块。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原江苏沿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现状楼栋进行必要的结构加固,并对其室内外进行装修改造及其配套机电、管网,绿化、场地等修缮提升,满足东台市电商产业园的实际需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747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491平方米;建安工程投资额估算约30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建设规模调整的权利。
2.3设计服务期限:本次招标设计服务期限分四个阶段完成,其中,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提交设计方案;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阶段,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完善并提供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设计方案获得招标人认可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概算编制等)并通过审批。第三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及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第四阶段为施工配合阶段,中标人负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及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时间为准。注: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关于设计服务期限仅接受录入数字,各投标人可暂按30日历天录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台市电商产业园(原江苏沿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涉及到的主体及专项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关报批报审工作、后期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报批、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包括所有专项设计、BIM建模设计(对施工图进行建模、分析,用于指导施工))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服务。
2.4.2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前期咨询和绿色建筑星级(具体星级按照现行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二星)标识评价申报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涉及的所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2.4.3负责图纸报送图审中心、消防、人防审查(报送图审全过程,包含项目送审、对接、跟进审查全过程),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
2.4.4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4.5中标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报规划、住建、财政等(即图审中心、消防、人防以外)审批手续以及负责过程中的叠图。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中设计方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初步设计须确保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施工图设计须确保通过图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绿色建筑标识须确保达到并取得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绿色建筑规定的星级标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智慧云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9051119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电子邮件:310920981@qq.com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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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根据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5名单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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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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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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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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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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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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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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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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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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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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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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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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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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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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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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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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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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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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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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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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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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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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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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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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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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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资信业绩部分:2分 技术标:设计方案部分:88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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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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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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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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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 (2分) |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的予以加分,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2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业绩评分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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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设计大纲(方案)评分标准(88分) |
1、设计理念、设计深度(15分) |
设计成果(文本、效果图)完备且深度满足任务书要求、设计理念的先进性、主导构思新颖性、独特性,清晰完整、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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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方案及其合理性(15分) |
总体布局、方案符合综合使用功能和便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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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造型(15分) |
建筑创新性、标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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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应用(5分) |
绿色环保节能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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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组织(5分) |
入口空间设计美观大方,路线规划、交通组织合理有序,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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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景观绿化设计(5分) |
景观绿化设计理念新颖,造型美观大方,空间布局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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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质量、进度、保密、安全等保证措施(8分) |
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投资控制、保密、安全设计管理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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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10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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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5分) |
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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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5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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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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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10分) |
偏差率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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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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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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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5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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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盐城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
1、必选定标因素
(1)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数量不得超过2个。指标、数量均满足要求的得1票(可并列),否则不得票。业绩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多提供的按本项弃权处理。评标办法的加分业绩可以同时用于定标业绩使用。
业绩指标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定标因素一览表须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有一条扣1票,扣完为止。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和可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