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选聘兴屯小区一区车库20间及水利大酒店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选聘兴屯小区一区车库20间及水利大酒店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询价条件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要求,选聘处置资产拍卖服务单位需遵循“公平、公证、公开”原则。现依据文件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发布公告,以比选的方式选聘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选聘兴屯小区一区车库20间及水利大酒店资产拍卖服务单位
项目概况: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1期要求,现将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拟处置资产共21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兴屯小区一区车库20间,总建筑面积762.80㎡;位于安宁市百花东路北侧水利大酒店资产1幢(1-7层)房屋建筑面积4628.56㎡,土地面积1501.60㎡。
(一)拍卖标的
本次项目拍卖标的为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21宗拟处置资产,兴屯小区一区车库20间,总建筑面积762.80㎡;水利大酒店资产1幢(1-7层)房屋建筑面积4628.56㎡,土地面积1501.60㎡。
项目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兴屯小区一区车库及位于安宁市百花东路北侧水利大酒店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拍卖程序。
(三)时限要求
上述拍卖项目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后30日内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委托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进场配合前期工作,按照委托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组织公开拍卖。
(四)质量要求
服务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服务技术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五)服务所需的工具、物资、交通、食宿、快递由中选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三、服务费用
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询价了解,该项目拍卖服务费设置拦标价,具体如下:
(1)兴屯小区一区20间车库,拍卖服务费按不高于单宗资产最终成交价的1.3%,进行下浮报价;
(2)水利大酒店资产,拍卖服务费按不高于该宗资产最终成交价的1.0%,进行下浮报价;
(3)拍卖服务费由报名机构按百分比分别报价,拍卖服务费由最终确定的竞得人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承担资产拍卖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昆明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拍卖机构;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四)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六)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等);
(八)工作质量、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
(九)项目人员配备(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十)企业业绩(2020年至今承担过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拍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页及签章页复印件);
(十一)报价函(百分比报价);
(十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报名材料采用纸质盖章版本,正本壹份,电子版壹份(U盘拷贝)须密封。
六、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评审的标准
本项目通过综合评选法得分最高为中选人。
(二)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评审组至少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监督组由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监事会人员2人以上(含2人)组成,主要负责监督评审。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宁市兴屯一区34幢物管楼二楼202室经营管理部报名,并领取参考报价文件。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871-68690028或13759556784。
(二)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止,地点:安宁市兴屯一区34幢物管楼二楼20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电子版壹份(U盘拷贝),均密封且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四)评审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开始。地点: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二楼209室。
(五)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202室。
(六)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
八、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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