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和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PC+O)补充通知
报建编号:3505832312250102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26号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和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PC+O)(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26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中的二、联合体协议书是否盖单位和法人的电子印章即可,无需加盖实体公章和法人章扫描上传?
回复:参与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均需在联合体协议上盖章后再进行扫描上传。
2、《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和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中,月度委托运营费是否缺失或遗漏了月度水量的相关考虑因素?请明确。
回复:月度委托运营费计算方式调整如下:
1)南安污水处理厂远期项目月度委托运营费:
南安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月委托运营服务费暂定价(以下简称南安三期远期暂定价)=0.8×【1+X%/(1-A%)】×(1+B%)
其中:
X%为中标合理利润率,为 % ;
A%为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为25%;
B%为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6%。
南安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月度委托运营服务费=南安三期远期暂定价×月实际处理水量
2)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工程月度委托运营费:
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工程月委托运营服务费暂定价(以下简称石井技改暂定价)=0.4×【1+X%/(1-A%)】×(1+B%)
其中:
X%为中标合理利润率,为 %;
A%为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为25%;
B%为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6%。
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工程月度委托运营服务费=石井技改暂定价×月实际处理水量
3、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设备采购工艺及电气设备招标技术要求,第四章4.1.1主要设备品牌档次表中,“进口品牌”是否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品牌?
回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4、建设施工与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合同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8条设备售后服务8.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五年”。按常规,设备质保为验收后2年,质保五年的不确定因素很多,从设备角度无法提供对应的费用,是否可按常规设备质保2年执行。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此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5、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在本次招标附件中未提供相关图纸,但高效沉淀池系统资料要求提供相关工艺导图,且要求布置图不得超出附图中的土建尺寸,此要求在投标时无法满足要求,请问高效沉淀池系统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能否在中标后业主提供设计院图纸后再提供?
回复:按原文件要求执行,中标后实际供货按设计图纸进行供货。
6、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高效沉淀池中斜管要求为“参考尺寸:长度1200mm,安装高度为1000mm,斜板成60°倾角布置,厚度不应小于2mm。斜板有效投影面积不得小于186m2”,招标清单中的斜管参数为“直径φ80mm,斜管长1m,安装倾角60°”两者矛盾,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直径φ80mm,斜管长1m,安装倾角60°”为准。
7、石井一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技术要求中,文字描述部分很多设备档次与附件一:主要设备品牌档次表描述不一致,是否按附件一主要品牌档次表执行。
回复:按附件一主要品牌档次表执行。
8、招标附件合同文件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8条“设备售后服务”中关于质保期设备出现故障的响应时间为“承包人应在1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修复:属于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况在12 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承包人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在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承包人应在10 分钟内响应,1 小时无条件抵达现场”此项条款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此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之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回复:关于质保期设备出现故障的响应时间调整为2小时响应,48小时内开展修复,属于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况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承包人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在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承包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抵达现场。
9、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技术说明要求中:“动力配电柜(箱)内元器件要求为与国际知名品牌同档次或更佳的产品。”、“框架式空气断路器采用与国外知名品牌同档次或更佳的产品。”、“塑壳断路器采用国外知名品牌同档次或更佳的产品”、“微型断路器采用国外知名品牌同档次或更佳的产品。”、“电机额定功率160kW以下控制柜(箱)内的变频器要求采用国外知名品牌同档次或更佳的产品”、“作为主要控制设备,PLC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与附件一主要设备品牌档次表矛盾,以哪个为准?
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接触器等主要元器件 | 国产一线 |
变频器、变压器 | 国产一线 |
直流屏电池 | 国产一线 |
仪表 | 国产一线 |
PLC | 国产一线 |
回复:按附件一主要品牌档次表执行。
10、在“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和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施工与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合同”范本中最终验收中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和验收申请后,由甲方和相关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在 60 个日历日内进行联合验收,包括设备的精准度校验和出水水质检验,由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因本次招标范围是设备供货及安装,供货方可以对所供货设备的性能及其安装质量负责。但出水水质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例如进水水质、各工艺单元设计参数、污水厂运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单方面要求设备供货及安装方保证水质不合理,建议修改为“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和验收申请后,由甲方和相关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在 60 个日历日内进行联合验收,包括设备质量及性能及设备安装质量。”
回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施工部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施工报价:50分
信用评标分:10分
施工业绩:5分
管理体系:5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三部分评分乘以权重之和,即:最终得分=施工部分评分×30%+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部分评分×40%+运营部分评分×30%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2 28、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以附件形式上传。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