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70500772
预算金额11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19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20705007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2年基础地形测绘维护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705007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基础地形测绘维护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 测绘服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数据年度动态更新维护,对需要报建手续的用地权属单位免费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
第二部分是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无图区补测约51.7平方公里。
1 11993000
 合计金额小写: 11993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玖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1:500地形图数据更新维护及提供服务
/
平方公里
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数据年度动态更新维护,对需要报建手续的用地权属单位免费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采用野外采集-数字线划图方式。1平方公里=20幅,每幅的单价为8073.69元/幅。
161473.8元/平方公里
37.2平方公里
6006825.36(本项按优惠取整后以6000000.00元计取)
/
2
1:500地形图无图区补测
/
平方公里
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无图区补测约51.7平方公里。采用70%航测和30%野外采集成图方式。1平方公里=20幅,航测成图方式单价为4838.31元/幅;野外地形数据采集-数字线划地图1:500的单价为8073.69元/幅。
116178元/平方公里
51.7平方公里
6006402.60
(本项按优惠后以5993000.00元计取)
/

合计





11993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11 ——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开题;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审查。
项目成果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的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止。
(2)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黄江雄 13786142130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签订合同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9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结题后
第3次款需项目通过验收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余款。
本项目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所报单价包含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研究范围: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2)内容与深度:
① 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数据年度动态更新维护,对需要报建手续的用地权属单位(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免费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1:500 地形图数据年度更新维护面积37.2 平方公里,野外地形数据采集-数字线划地图 1:500 单价上限为8073.69元/幅,费用不超过600万元,超出部分由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行承担。
② 完成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维护的长沙市城镇开发边界内1:500地形图无图区补测约51.7平方公里(采用 70%航测和30%野外采集成图方式)。采用航测成图方式单价上限为4838.31元/幅,采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数字线划地图1:500 的单价上限为8073.69元/幅,费用不超过600万元。
1:500地形图测量,采用倾斜摄影实景三维建模技术进行航测内外业采集,利用长株潭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提供的VRS服务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利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建库一体化软件完成内业数据采集,利用长沙市2000独立坐标图形文件坐标转换软件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的转换,最终生产满足项目要求的1:500数字线化地形图(DLG)、实景三维模型(mesh)、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成果。
数字线划图应表示定位基础、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水系、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名与注记等。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所有的地物必须要有地物编码,地物编码规则及分层必须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执行。
(3)成果要求:
1.1:500地形图数据年度更新维护及提供服务
地形图成果满足长沙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现状地形图用图要求。
提交成果:汇总统计年度内1:500地形图动态更新维护及提供服务的信息,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权属单位、提供的地形图面积、完成工期等。
2.1:500地形图补测
① 1:500地形图基本等高距1米;
② 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地面分辨率0.05米;
③ 实景三维模型成果,采用地面分辨率为0.03米的倾斜摄影航摄数据生产,其精度参考1:500数字地形图成果精度。
提交成果:
1)文档资料: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2)图件成果:正射影像(DOM格式);实景三维模型(OSGB格式);1:500数字线划图;地形图数据库成果(非符号化,长沙2000独立坐标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4°带投影)各一套)及元数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要求按一般程序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6.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返工,需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的,不能违反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6.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6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7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 2‰。
7.5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7.6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7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应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曙光中路165号

法定代理人: 段宁 法定代理人: 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 杨文莉 委托代理人: 唐裔

电话: 0731-88666229 电话: 0731-84156522

传真: 0731-886662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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