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09-04A-2021-D-E21837
本招标项目已由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2020〕3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叶片精选及手工包烟劳务外包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广水卷烟厂叶片精选及手工包烟劳务外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人工选叶和手工包烟外包业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保养、协助设备调试、岗前实操培训、现场6S管理等生产及辅助作业活动。预计叶片精选年选叶量为2848吨,预计手工包烟年生产量为1080箱。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含税单价) | 预计采购量(年度) | 单项含税总价合计(万元/年度) | 含税总价合计(万元/年度) | 预计服务期限 |
1.广水卷烟厂叶片精选劳务外包 | 3.93元/kg | 2848吨 | 1120 | 1302 | 2022.1.1-2024.12.31 (合同一年一签) |
2.广水卷烟厂手工包烟劳务外包 | 1606.23元/箱 | 1080箱 | 182 | ||
项目说明: 1.投标报价为含税单价,在服务期内,结算含税单价原则上不作调整。 2.叶片精选劳务和手工包烟劳务都根据产量进行结算。 3.如叶片精选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则结算含税单价要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结算含税单价=中标含税单价×(机械区投产前人均小时产量/机械区投产后人均小时产量)。(投产前和投产后人均小时产量分别为投产前两个月和后两个月的平均值,投产后两个月按原结算方式预结算,第三个月进行清算。 4.手工包烟2022年预计年生产量为1080箱,其中黄鹤楼(硬感恩)预计采购量600箱,结算系数为1;黄鹤楼(硬漫天游)预计采购量400箱,结算系数为1.13;黄鹤楼(硬四季出口)预计采购量80箱, 因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暂按系数1进行测算。(182万=1606.23*600*1+1606.23*400*1.13+1606.23*80*1)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2022.1.1-2024.12.31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6日09:00时至2021年11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1栋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提前电话18507145007确认线下获取事宜。
线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支付方式(三选一):
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121837
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线上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1栋203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1栋203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1栋203室
邮编: 4340000
联系人:魏文斌、张美华、伍秋金
电话:18507145007/027-87500052
传真:027-87500052
电子邮箱:weiwb@gcbidding.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生产调度科
地址:随州市广水市军民路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22-6412534
电子邮箱:pengrui@gs.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22-6431669
电子邮箱:328126133@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22-6412190
电子邮箱:LIUZQ@GS.HBTOBACC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