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4.1条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金额“25万元”,现调整为“1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删除原“房建等附属设施招标时可不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增加“备注:P192第3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4.2.4条删除原“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9.2条原“9.2.2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修改为“9.2.2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
9.2.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5、招标文件28页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原项目经理“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施工(不含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安监发【2016】65号文件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职称;”修改为“1、担任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安监发【2016】65号文件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招标文件5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删除原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4) ①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出现投标截止日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
(15) ②若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的,含“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水印,其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须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一致,且《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招标文件55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信誉原“a. AA、A 级等级得分为 0.5 分(无效或未使用的得 0 分);B 级得分为 0 分;C级得分为-0.5 分;D 级得分为-5 分;
b.当年未列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 0 分计算。”修改为“a. AA、A 级等级得分为 0.5 分;B 级得分为 0 分;C级得分为-0.5 分;D 级得分为-5 分;
b.当年(期)未列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 0 分计算。”
8、招标文件107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表格如下: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价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子目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等应与《计价规范》相应章节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价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子)目外,符合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费用(包括暂估价等的管理费、税金)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子)目之中,未列项(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2.6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7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0%。
2.8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9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暂估价后的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3.0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详见5.3.1 材料暂估价表
3.计日工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应双方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
4.2 如因中标人原因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任何一项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导致引起清单计算总额价与合同总额价的差异,则在该清单支付子目合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相应的单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调整后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单价;
4.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工程的税金按9%计取。
5.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
5.2 计日工表
本项目不适用。
5.3 暂估价表
5.3.1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5.5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5.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5.2 计日工表(本项目不适用)
5.3 暂估价表(是否有,根据项目进行选择)
5.3.1 材料暂估价表
5.3.2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5.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
注: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已包括在清单合计中,不应重复计入投标报价。
9、删除181页、182页、183页、184页表格(三)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银行信贷证明”、“财务能力承诺书”、“银行存款证明”。
10、招标文件188页信用信息一览表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投标截止日
信用评价结果原“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无信用评价结果”修改为“(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信用报告或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无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填AA、A、B、C、D或未参加。”
原投标人是否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填是或否,若填“是”,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修改为““是”,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
原投标人是否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公开“(填是或否)”修改为“是”。
本工程电子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店口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浙江勤加缘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补充公告.rar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店口镇科达利集团至枫叶集团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4.1条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金额“25万元”,现调整为“1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删除原“房建等附属设施招标时可不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增加“备注:P192第3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4.2.4条删除原“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9.2条原“9.2.2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修改为“9.2.2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
9.2.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5、招标文件28页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原项目经理“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土建施工(不含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安监发【2016】65号文件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职称;”修改为“1、担任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安监发【2016】65号文件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招标文件5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删除原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4) ①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出现投标截止日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
(15) ②若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的,含“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水印,其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须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一致,且《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招标文件55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信誉原“a. AA、A 级等级得分为 0.5 分(无效或未使用的得 0 分);B 级得分为 0 分;C级得分为-0.5 分;D 级得分为-5 分;
b.当年未列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 0 分计算。”修改为“a. AA、A 级等级得分为 0.5 分;B 级得分为 0 分;C级得分为-0.5 分;D 级得分为-5 分;
b.当年(期)未列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得分按 0 分计算。”
8、招标文件107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表格如下: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价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子目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等应与《计价规范》相应章节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价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子)目外,符合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费用(包括暂估价等的管理费、税金)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子)目之中,未列项(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2.6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7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0%。
2.8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9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暂估价后的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3.0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详见5.3.1 材料暂估价表
3.计日工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应双方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
4.2 如因中标人原因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任何一项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导致引起清单计算总额价与合同总额价的差异,则在该清单支付子目合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相应的单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调整后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单价;
4.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工程的税金按9%计取。
5.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
5.2 计日工表
本项目不适用。
5.3 暂估价表
5.3.1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5.5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5.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000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1.000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1 | 竣工文件 | 总额 | 1.000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000 | ||
第 100 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工程量清单表
第200章 路基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202 | 场地清理 | ||||
202-2 | 挖除旧路面 | ||||
-a | 挖除水稳基层 | m3 | 4575.700 | ||
-b | 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11cm厚 | m2 | 61654.500 | ||
-c | 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12cm厚 | m2 | 6353.000 | ||
-d | 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 | m2 | 1075.200 | ||
203 | 挖方路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a | 挖一般土方 | m3 | 1922.500 | ||
204 | 填方路基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a | 填筑宕渣 | m3 | 1922.500 | ||
工程量清单表
第300章 路面工程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306 |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 ||||
306-1 | 级配碎石底基层 | ||||
-a | 厚200m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低剂量) | m2 | 4405.700 | ||
-b | 厚200m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高剂量) | m2 | 7712.200 | ||
308 | 透层和黏层 | ||||
308-2 | 黏层 | m2 | 69527.500 | ||
309 |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 ||||
309-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厚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 | m3 | 3476.375 | ||
309-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厚7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 m3 | 4866.925 | ||
310 | 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 | ||||
310-2 | 封层 | m2 | 69527.500 | ||
313 | 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 ||||
313-5 | 50*24*8cmC30预制砼平石 | m3 | 47.136 | ||
314 |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 ||||
314-1 | 疏通原雨污管 | m | 12507.000 | ||
314-2 | CCTV检测 | m | 12507.000 | ||
314-3-1 | 870*870雨水口 | 座 | 14.000 | ||
314-3-2 | 雨污井修复 | 座 | 39.000 | ||
314-3-3 | 350*550雨水口修复 | 座 | 10.000 | ||
第 300 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工程量清单表
第400章 路面工程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410 | 结构混凝土工程 | ||||
410-2 | 混凝土下部结构 | ||||
-a | C30混凝土修复 | m3 | 4.000 | ||
415 | 桥面铺装 | ||||
415-1 | 厚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 | m3 | 53.760 | ||
415-3 | 防水层 | ||||
-b | 铺设防水层 | m2 | 1075.200 | ||
417 |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 ||||
417-4 | 简易伸缩缝 | m | 56.000 | ||
419 |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 ||||
419-1 |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
-a | 挖沟槽土方 | m3 | 200.300 | ||
-b | 碎石垫层 | m3 | 13.900 | ||
-c | C25管道混凝土包封 | m3 | 64.400 | ||
-d | D300钢筋砼管Ⅱ级管 | m | 174.000 | ||
第 400 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工程量清单表
第600章 路面工程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602-3 | 护栏 | ||||
-a | 机非护栏拆装(利用) | m | 68.000 | ||
-b | 机非护栏拆装(外购) | m | 46.000 | ||
-c | 中央分隔带护栏拆装(利用) | m | 434.000 | ||
-d | 中央分隔带护栏拆装(外购) | m | 290.000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2 | 施工告示牌(φ89*5*2600杆,□1500*2000*2标志牌) | 个 | 1.000 | ||
604-8 | 里程碑 | 个 | 7.000 | ||
604-10 | 百米桩 | 个 | 45.000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1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
-a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m2 | 4840.000 | ||
605-4 | 突起路标 | 个 | 16.000 | ||
605-8 | 减速带 | m | 21.000 | ||
604-10 | 道口警示桩(塑料) | 个 | 50.000 | ||
607 |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 ||||
607-1 | 挖沟槽土方 | m3 | 162.190 | ||
607-2 | 80*80*70cm交通窨井 | 个 | 34.000 | ||
607-3 | 3-DN100镀锌预埋钢管 | m | 331.000 | ||
607-4 | C25管道混凝土包封 | m3 | 79.400 | ||
607-5 | 砂碎石回填 | m3 | 59.600 | ||
608 | 收费设施及地下管道 | ||||
608-1 | 智慧停车硬件设施拆装 | 组 | 332.000 | ||
第 600 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5.2 计日工表(本项目不适用)
5.3 暂估价表(是否有,根据项目进行选择)
5.3.1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机非护栏拆装(外购) | m | 46 | 180 | 8280 | |
2 | 中央分隔带护栏拆装(外购) | m | 290 | 250 | 72500 | |
3 | 智慧停车硬件设施拆装 | 组 | 332 | 220 | 73040 | |
4 | 道口警示桩(塑料) | 个 | 50 | 50 | 2500 | |
5.3.2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5.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 | / | / | / |
小计: |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1 | 100 | 总则 | |
2 | 200 | 路基工程 | |
3 | 300 | 路面工程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600 | 交通安全设施 | |
6 | 第100章至第700章清单合计 | ||
7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8 | 暂列金额8=(6-7)×5% | ||
9 | 投标价9=(6+8) |
注: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已包括在清单合计中,不应重复计入投标报价。
5.5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 综合 单价 | ||||||||||||||||||
利润 | |||||||||||||||||||
税费 | |||||||||||||||||||
管理费 | |||||||||||||||||||
其他 | |||||||||||||||||||
机械 使用费 | |||||||||||||||||||
材料费 | 金额 | ||||||||||||||||||
辅材费 | |||||||||||||||||||
主材 | 主材费 | ||||||||||||||||||
单价 | |||||||||||||||||||
单位 | |||||||||||||||||||
主材 耗量 | |||||||||||||||||||
人工费 | 金额 | ||||||||||||||||||
单价 | |||||||||||||||||||
工日 | |||||||||||||||||||
子目 名称 | |||||||||||||||||||
编码 | |||||||||||||||||||
序号 |
9、删除181页、182页、183页、184页表格(三)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银行信贷证明”、“财务能力承诺书”、“银行存款证明”。
10、招标文件188页信用信息一览表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投标截止日
信用评价结果原“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无信用评价结果”修改为“(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信用报告或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无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填AA、A、B、C、D或未参加。”
原投标人是否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填是或否,若填“是”,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修改为““是”,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含系统水印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未按要求附件的,视为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加分)”
原投标人是否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公开“(填是或否)”修改为“是”。
本工程电子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店口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浙江勤加缘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补充公告.rar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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