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fcg-zqc-2023(jzxcs)-0381-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槽19109071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ZQC-2023(JZXCS)-0381-1 
    项目名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 、施工图预算等(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方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十二个月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5)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和县
联系方式:0997-5273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天玺大厦4楼
联系方式:1910907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槽
电 话:19109071717
附件信息:
新和县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计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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