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gc-2019-0428
预算金额386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旭东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琳琳18618333226
标书截止时间2019/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XHTC-GC-2019-0428)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64.39 万元, 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包括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预警、综合交通运输协调联运支持、应急指挥调度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综合交通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完善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主机存储系统、网络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
  许可。
  3.1.2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和企业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范围规定,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18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记录)。
  3.2.2 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近一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
  3.3 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以及信息化或智能化实施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
  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3.4.3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
  和义务。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5.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5 母子公司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9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上线的通知》。
  4.2 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4.3 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 技术咨询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 40092800952.现场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窗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 104 号 1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内发改高技字〔 2019〕 74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补助+交通运输厅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预警、综合交通运输协调联运支持、应急指挥调度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综合交通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完善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主机存储系统、网络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中心。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 68 号交通运输厅。
  2.4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包括涉及项目的总体设计,应用软件系统开发,支撑平台、网络安全及相关硬件设备购置,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规范编制。
  2.5 建设周期:总建设工期 11 个月( 2019 年 11 月-2020 年 9 月),其中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中标后 3 个月完成(含设计及设计评审,并完成分项工程验收,初步实现现有数据应用展示),其它部分自中标之日起 8 个月完成。
  2.6 质保期:竣工之日起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3.1.2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和企业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范围规定,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18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记录)。
  3.2.2 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近一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
  3.3 业绩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信息化或智能化工
  程设计业绩以及信息化或智能化实施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5.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5 母子公司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上线的通知》。
  4.2 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人)”。
  4.3 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年 10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 4009280095
  2.现场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窗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04 号 1 楼)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MGGCTF)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均为 nNMGGCTF)、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 104 号)。
  5.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www.nmggcztb.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门户网站( 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http://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 68 号
  联系人:温旭东       电 话: 0471-6957812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810
  联 系 人:王琳琳      电 话: 1861833322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 68 号
  联 系 人:温旭东
  电 话: 0471-695781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810
  联 系 人: 王琳琳
  电 话: 18618333226
  电子邮件: 982007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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