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4000001000699001 1、招标条件 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由宁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84.1亩,建设扶贫产业园区 2处,园区内建设日光温室 62栋,配套水、电、路等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 2.4项目总投资:20411066元 2.5计划工期:2个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A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19.2 亩,建设扶贫产业园区 1 处,园区内建设日光温室 27 栋,配套水、电、路等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宁城县三座店镇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64.9 亩,建设扶贫产业园区 1 处,园区内建设日光温室 35 栋,配套水、电、路等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3.2.2或由具有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分别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牵头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网上投标报名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企业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5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7水利投标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后,方可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28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4008503300;电话:400 850 3300。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中须装订以下资料进行审查: 水利施工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4)《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内容同原“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相同); 5)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内容同原“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相同); 注:联合体投标企业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A标段: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B标段2021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提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宁城县天义镇便民服务大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城县三座店镇 联系人:刘铁钊 电话:15849663723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便民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0240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利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金帝大厦B座5区508室 联系人:金新新 电话:0476-8301085 18848172078 内蒙古恒利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