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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宏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入围2023-2024年度平阳县公务用车维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平阳县公务用车维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YCG230427038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史先生-0577-63193038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平阳县宏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昆阳镇城北安置小区2号楼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汪春志-13706639706
四、入围产品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平阳县公务用车维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YCG230427038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史先生-0577-63193038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平阳县宏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昆阳镇城北安置小区2号楼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汪春志-13706639706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 入围商品名称 |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 入围商品价格 |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平阳县宏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服务方案:一、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县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客户的利益,树立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承诺,圆满完成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里,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扩大维修项目增加费用和延长维修时间时,及时和客户沟通:取得认可后才予实施,想用户之所想,尽力为客户节约每一分钱,不多收费、乱收费,不做有损客户利益的事。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之处;确需要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并贴上标识,以备客户查验,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 五、对贵单位维修的车辆,特提供如下服务: 1、每天24小时救援服务,设立应急电话:0577-63116188,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1)城区范围内15分钟内到达(施救出车出人免费) 2)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3)提供免费检查车况服务; 4)建立完整的维修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根据贵单位的制度及时做好维修车辆的接待和交送车服务; 6)车辆发生肇事时应贵单位的要求可及时配合处理车辆善后事宜,贵单位肇事车辆的维修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结算,需要时,也请贵单位给予配合。 六、集中技术骨干力里,成立汽车维修小组,提供及时维修服务。 七、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则,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重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工时、材料由承修方全额赔偿。 八、接受贵单位对我厂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里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贵单位维修车辆在我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十、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 十一、建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十二、其他: (1)质量保证期制度 1)公务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我厂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厂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厂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入围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2)采购单位投诉和回访制定 在协议期内定期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 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 设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 2 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 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 4 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 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 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 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 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 3 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报价承诺表:附件3-1:报价承诺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附件3-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一览表:附件3-3: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一览表.pdf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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