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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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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10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3-06-02 00:00:00 来源:江苏省国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10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2023017 吴窑镇如港公路以东、羊城路以南地段 26342 商住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70<容积率<2 建筑密度<28% 30%<绿化率 70 1300 6322.08 1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 (1)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2)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21日,到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22日起至2023年06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16时30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R2023017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22日 08时30分 至2023年06月29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6月22日 08时30分 至2023年06月29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22日8时30分 至2023年07月03日9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R2023017号地块由吴窑镇人民政府负责确认户型配比,受让人负责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照已审核认定的设计方案实施开发建设。吴窑镇人民政府指定相关人员或委托相关单位全程参与该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参与该项目的跟踪管理。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图需经吴窑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方可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续建设过程中,如需变更应取得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的书面同意。该地块建成房屋(含商业用房)及地下产权车位全部由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回购用于北沿江高铁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安置房(含商业用房)回购均价设定为6133元/平方米(以可销售房屋面积及最终审计结算价计价),地下产权车位回购均价设定为5万元/个,规划条件中要求建设的公建配套用房不计入安置房回购总价。受让人须依据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安置方案,向北沿江高铁安置户进行销售,并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相关交易税费依据政策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未经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同意,受让人不得擅自处置和对外销售该地块范围内的不动产。受让人开发建设的安置房须符合商品房的各项质量标准,在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履行交地手续后30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并通过竣工验收,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逾期须按照地块规划建筑总面积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由受让人向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支付搬迁过渡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3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开户单位:如皋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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