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丽水电信小微ICT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202400117-001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工15355788783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旭冉15504246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2024年丽水电信小微ICT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丽水电信小微ICT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X-202400117-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2024年丽水电信小微ICT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所涉及的部分常用终端设备,主要设备类型包括:交换机、无线ACAP、摄像头、网络集线器等,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具体详见附件: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小微ICT项目是指采购金额小于50万元的ICT项目)。

注:采购产品清单中单价不超过2000元(不含税)的设备可直接下订单采购;单价为2000元(不含税)以上的设备若资金来源为设备销售成本,可下订单采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80万元(含税)。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执行份额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金额,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但最长延期不超过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未满,但实际执行份额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框架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中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单位足额采购,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1.4续签计划:【无】。

1.5供货期:【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天内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1.6供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含区县)。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项产品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详见附件:《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含税单价高于该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投标时应取得所投核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具体核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ICT设备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且销售产品至少包含2种或以上本次采购产品品类。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服务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甲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金额评审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纳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有效的执行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纳入评审。

③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计入评审。

④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甲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2.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质保期要求: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其中交换机、路由器、AC控制器、光纤收发器(千兆单模单纤、2.5G单模单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得对应的工信部颁发的有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产品中所有的AP设备、无线网桥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9250830分至20249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0150900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对开标会议内容进行确认:①确认开标内容,②如有异议则通过开标系统提出,③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本次开标会议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投标人的代表作为监督人,监督人公司在开标记录表中的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并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

   编:323000                       

人:付工                           

   话:15355788783                      

电子邮件:1535578878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编:310052

人:袁旭冉、吕仕琪、曾琦、刘绮文

   话:15504246003、15954801070、15706809369

电子邮件:yuanxuran.hx@chinaccs.cn、208883270@qq.com985664667@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92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