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gx-2023-fw0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单俊秀0516-83457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GWGX-2023-FW00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北京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2.1 项目概况: 2.1.1服务项目: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共享运营公司是以财务共享运营为主营主业的公司。 2.1.2服务内容: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派驻一名常驻法律辅助服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1.3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1)法律顾问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报价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确定,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派驻一名常驻法律辅助服务人员,每周投入的平均工时不少于20个小时·人。 (3)需要顾问律所办理合同要求以外的诉讼案件及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方式,由共享运营公司另行支付顾问费,具体由双方按不高于原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协商核算。

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GWGX-2023-FW0001-00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6-19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6-27 16: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11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7-11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2 招标范围:受聘的共享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主要服务范围如下: 对共享运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突发或日常咨询的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依据。协助公司进行日常法律法规管理、培训、文件制度完善,协助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和合同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2.1法律咨询工作。 对共享运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突发或日常咨询的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依据,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包括: (1)一般法律咨询,对突发或日常咨询事项及时提出法律处置方案与建议。 (2)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应共享运营公司要求就某些问题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或向共享运营公司提供处理策略建议。 (3)争议解决前期法律咨询,应共享运营公司要求就共享运营公司与第三方发生的争议,在正式委托前提供应急性法律意见或处理策略(不包括正式诉讼、仲裁程序中的委托代理工作)。配合公司行政、经济、民事等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同时应根据咨询事项,发现或预见共享运营公司涉法、涉诉隐患,提供法律提示和参考建议。 2.2.2法律法规等合规管理、文件制度完善、审查和培训,主要包括: (1)协助共享运营公司获取、更新、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每月提供与共享运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分析法律文件对共享运营公司的影响并指出具有影响的法律条文。 (2)协助共享运营公司开展诚信合规(法律)工作,包括协助共享运营公司开展合规(法律)风险识别、制定合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合规性评价工作审查,协助共享运营公司编制与共享运营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文件。 (3)从法律方面对共享运营公司起草或者拟发布制度、流程体系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并协助完善合规管理相关制度。 (4)就共享运营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避免法律纠纷等问题在法律方面提供经常性的建议。 (5)对共享运营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法律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6)结合共享运营公司需要,免费对共享运营公司员工进行二次依法合规知识培训。 2.2.3协助合同管理等事宜,主要包括: (1)应共享运营公司要求参与共享运营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及重大事项决策评价和法律合规审查,完备重大决策及签订合同的法定内容与手续,防止行政、民事纠纷。 (2)审查共享运营公司要求审阅的涉及共享运营公司重大关切和核心利益的具体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他有关重要法律事务文书,并根据共享运营公司需求提供修改、完善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 2.2.4应公司要求完成其他非专项法律服务。 2.2.5合同期满,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竞聘成功的律所与共享运营公司签订合同后,有权以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活动,但不得有损于共享运营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利用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得代理以共享运营公司为被告的诉讼、赔偿案件。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竞聘律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驻地服务,成立5年以上,拥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聘用证明资料,近3年内有担任中央企业(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总部、中央企业总部直属单位(含分公司)或者中央企业控股的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予以证明(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财务要求:竞聘律所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受到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2020-2022年)受到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处罚和行业惩戒的记录;被行业协会、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及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为不合格承包商或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竞聘律所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主办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对本条做出明确的承诺,格式自拟)。 3.7对主办律师的要求:法律顾问团队主办律师一般应当具备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或10年以上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管理,具备处理经济类纠纷丰富经验。 3.8对法律辅助服务人员要求:常驻法律辅助服务人员一般应当具备1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或2年以上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丛彬

电话:
010-87981641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联系人:
单俊秀

电话:
0516-83457802


电子邮件:
shanjunxiu@dingtal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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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共享运营公司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二次)_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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