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104-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女士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104-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锦州市滨海新区,起点位于京哈高速公路南票互通与锦州互通之间。
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设置互通式立交后,路线向南布设,经过古井子、尹屯、黑鱼汀及四方台
村,先后跨越G102京抚线及锦州疏港公路后进入开发区,最终连接锦州港。路线全长10公
里,另含跨越高天铁路及港口专用铁路平改立连接线一处,作为同期实施工程并入本项目。
本项目设计速度采用10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资质
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备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内至少具有1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
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
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
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04-2023 报名材料+单位名
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
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
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
阳分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
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
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采购人为辽宁
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锦州市滨海新区,起点位于京哈高速公路南票互通与锦州互通之
间。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设置互通式立交后,路线向南布设,经过古井子、尹屯、黑鱼汀及四
方台村,先后跨越G102京抚线及锦州疏港公路后进入开发区,最终连接锦州港。路线全长10
公里,另含跨越高天铁路及港口专用铁路平改立连接线一处,作为同期实施工程并入本项目。
本项目设计速度采用10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2采购范围:对锦州港疏港高速公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之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备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内至少具有1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
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资
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
购代理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04-2023 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
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
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地
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24-832119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闫女士、石先生
电 话: 024-23304808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