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金额
94.5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025-8633842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已由扬发改农经发〔2022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40%,其余为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北洲主排河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北洲大圩南圩,原名小夹江,东起北洲东闸,西至小虹桥大坝与沙头河连通,流经北洲三镇即头桥镇、李典镇以及沙头镇,是广陵北洲大圩南区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是江苏省“723”名录中的5 级骨干河道,全长约19.5km(其包含了北洲东闸至长江口700m 河道,实际北洲东闸至小虹桥长约18.72km),灌溉面积3.0 万亩,排涝面积21.5km2。现状河道口宽50~80m,河道常水位2.5m。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4.45 千米,两岸新建岸坡防护总长18.557千米,圩堤加固总长1.154千米,沿线配套建筑物18 座,拆建桥梁1 座,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325千米。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北洲主排河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1、施工Ⅰ标(桩号K0+000~K10+48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10.48km,新建岸坡防护总长13.719km,沿线配套建筑10 座,拆建桥梁1 座,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2.8km。本次招标对应的投资:2713.47万元。

2、施工Ⅱ标(桩号K10+480~K18+72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3.97km,新建岸坡防护总长4.838km,堤防加固1.514km,配套建筑物8 座,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2.525km。本次招标对应的投资:2350.53万元。

投资概算金额:6237万元

总工期:13 个月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396天。工程计划于2022 920日开工,2023 3 月底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2023 102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监理范围内对应的工程投资金额:5064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 94.56万元。质量目标要求为优良等级。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76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2819000分至2022826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2年8月31日10:00在扬州市广陵区三江营湿地公园(扬州市广陵区夹江路)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政策对踏勘现场的影响,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准时参加项目总监踏勘并签到的,后果自行承担。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4.56万元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50分;(2)信用等级:4分;(3)企业业绩:1分;(4)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5)监理资源配置:13分;(6)监理大纲:2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1

监理资源配置(13分)

专业配置(13分)

1、水工、测量、机电、金结、试验(检测)、造价、安全、水保、路桥、房建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少1人扣0.5分(以毕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上专业为准)。

2、监理成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3、监理成员(总监除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2.2.12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28分)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28分)(暗标)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方案可行,水保、环保监理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4分。

3、现场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3分。

5、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得3分。

6、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

7、针对本工程需求及特点的监理措施得4分。

8、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4分。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2.13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

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41分;每比最高投标限价降低0.5万元,加1分,最多加9分。

采用内插法,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2.2.14

企业业绩(1分)

企业业绩(1分)

投标人近5年(20171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监理的施工标段投资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2.2.1(5)

总监素质(4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分)

1、拟任项目总监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所监理的施工标段投资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1分,每增加1项,加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项目总监踏勘(2分)

项目总监准时参加踏勘现场的得2分(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准时现场签到的签名为准,未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得分)。

2.2.1(6)

企业信用等级(4分)

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4分)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监理大纲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监理大纲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监理大纲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监理大纲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得分不能兼得,优先赋分项目总监业绩,后进行企业业绩赋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从20225月至 20227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

系 人:陈先生

话:0513-83317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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