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省级工业集中区员工宿舍家具采购合同
公告日期: 2024-11-07
怀化市鹤城区省级工业集中区员工宿舍家具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hcgyq001
采购人(全称): 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 怀化市信安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省级工业集中区员工宿舍家具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鹤财采计 20241104;
采购代理编号:HCZFCG2024 012 。
(3)项目内容: 怀化市鹤城区省级工业集中区员工宿舍家具采购
(4)项目负责人: 瞿建国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08000.00元
大写: 玖拾万零捌仟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3.采购清单
分项项目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 | ||
单价 | 小计 | |||||||
1 | 实木床 | 规格: | 鑫志超/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 张 | 168 | 448 | 75264 | / |
2 | 上下铺 | 规格: | 鑫志超/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 张 | 1110 | 615 | 682650 | / |
3 | 沙发 | 规格: | 鑫志超/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 张 | 84 | 584.6 | 49140 | / |
4 | 餐桌及 | 规格: | 鑫志超/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 套 | 204 | 495 | 100980 | / |
报价(元): | 玖拾万捌仟零叁拾肆元整 | 908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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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元): | 玖拾万捌仟元整 | 9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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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按采购人需求,分批到货分批付款,按采购人的需求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最后余总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 ,在售后服务期满后(一年)(供应商需在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负责免费更换。采购物品本身质保期超过1年的,以采购物品质保期的质保时间为准。)无质量问题、售后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5.质量保证
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在生产大货前,供应商会将样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送达样品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封样由甲方保管,作为产品验收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之规定。
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自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本保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技术标准及验收
三、验收要求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货物验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进行。乙方应提供所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或原材料检测报告。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采购需求参数要求,供甲方验收时检查审查,所有设备在合适位置粘贴售后相关信息,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产品与供应商之前所提供的样品不符,由供应商返工直至相符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 甲方在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7.履行合同的地点及方式
送货地点: 按甲方指定地点 。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包安装,包调试。
送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25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8.安装调试
乙方应负责设备(货物)的安装、调试,并对甲方的有关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安装、操作、维护培训。
9.售后服务
1.在货物的保质期内,一年免费质保期,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及时正常运行。乙方需在保质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及合理人工费。
2.乙方应保证按照报价书的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乙方需注明其在湖南省境内售后服务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等。
3.乙方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须立即做出相应,到达现场时间为24小时,而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故障。
10.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三(0.3‰)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维权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①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定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送达包含法律文书、通知、文件等全部文书至上述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接收人、地址或电话号码的,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原通讯接收人、地址或电话号码仍然有效。本协议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914105509100070340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