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港煤业-材料、配件-晋能控股南煤集团石港公司材料2023年6月气动隔膜泵物资采购(二次寻源)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0621006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62100683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6-25 1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6-26 1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气动隔膜泵
规格型号:BQG-450/0.2(英格索兰)
品牌:
采购数量:20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左权县寒王乡石港村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技术协议及供货清单范围提供,随机的工具、资料,配套的附属物、从物及提供产品合格证或防爆资证等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
第七条 交货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运输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5日内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特殊情况下只进行表观验收,表观验收不免除出卖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买受人放弃向出卖人追索赔偿损失的权利),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涉及设备验收以设备试运转达到生产要求为最终验收合格标准,由双方代表共同见证验收。
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第十条 付款时间、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包括表观验收)并完成挂账手续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买受人于12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含税价为****元(大写:**** ),税率** %。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出卖人违反有关税务规定或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及时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2.出卖人延迟交货30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4.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5.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6.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价款,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付款部分总额*合同订立当日一年期银行货款利率)/365)*逾期天数】,逾期利息即视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买受人不再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招投标文件、采购及响应文件、技术协议、供货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 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七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南煤集团监督电话:0353-2189241
南煤集团监督邮箱:nmjtwzgyjd@163.com
四、技术条款:严格按我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执行。(产品明细后附有技术参数)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代理商。(提供代理证)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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