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MASCG-1-F-H-2020-1413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标识系统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易美联合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久文路6号院46号楼3层301
中标金额:179347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一级(结合入口景墙)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组 单价:48400 其它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放(组长)、范国宏、刘小秧、周海娜、俞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按1.5%费率计算,100-500 万元按1.1%费率计算。
2.收费金额:收费金额为237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5-49597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地 址:含山县原房产局6楼
联 系 人:胡元
联系方式:15956546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住建局大楼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俊德、严维兰
电 话:18956575877 13865407728
十、附件货物服务报价一览表.pdf货物服务一览表.pdf中小申明函.pdf代理费收费情况.docx业绩.rar评标结果.xls招标文件.doc
附件
- 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标识系统采购(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