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三中院过渡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金额
4755.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5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宫涛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威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啟平16622194897
标书截止时间2018/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7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202018052007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18]0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中院过渡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18]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4755.2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威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三中院过渡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4755.2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23506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三中院过渡业务用房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立项总投资4755.20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2350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350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0.8米,最高高度31.75米,最大层数8层,最大基坑深度2.0。招标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加固改造、建筑平面功能调整、装修装饰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设备、及各种专业管线预留预埋工程。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7月10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资格: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5、项目部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2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并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设计经理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职工。设计副经理应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为本单位职工。(3)采购经理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6、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外地企业进津备案手续:非本市设计单位还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7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11日2018年06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16号和平区电子商务大厦7001号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招 标 人: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高憬宏(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宫涛 电话: 2750801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威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任啟平(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16号和平区电子商务大厦7001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张研 电话: 16622194897
传 真: ——
日期: 2018 年 6 月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 李江
电话: 84906178传真: 84906751电子邮箱: 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