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36816968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采购公告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17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495,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95,000.00 | 1.0 | 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总计:49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8月17日 至 2022年8月29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请在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8月2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338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3楼)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2年8月29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338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3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陈老师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1375289284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3楼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81696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
九、附件
(定)-磋商文件-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1).doc
(定)-磋商文件-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1).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35909370861883392
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人: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磋商项目名称: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磋商邀请书-3-目录
※一、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八、联系方式-5-七、磋商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磋商保证金-4-
※二、报价要求-8-※一、实施时间(或交货期)、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四、服务需求-7-※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二、项目人员基本配置要求-6-
一、磋商方法-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六、其他-9-※五、培训-8-※四、知识产权-8-※三、付款方式-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一、磋商费用-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四、采购终止-16-三、无效响应-16-二、评审标准-13-
八、项目验收-22-七、签订合同-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0-五、成交通知-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三、磋商要求-18-
一、经济部分-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23-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3-十、采购代理服务费-22-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接受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磋商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7-四、资格条件-32-三、商务部分-30-二、服务部分-28-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单位自筹资金。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 | 495000 | 9000 | 1 | 物业管理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338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3楼)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五、磋商保证金(九)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30。(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30。(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服务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三)履约保证金磋商会结束后现场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退还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递交磋商文件时现场缴纳现金,供应商自备信封密封好,封面上写明金额和单位名称;注:现场核验保证金额,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单位将当场退还磋商文件。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磋商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3楼电话:13752892847联系人:陈老师(一)采购人: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电话:19942269419联系人:鲍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位于秀湖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内,小镇建筑全部以清代中期建筑风格打造,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分为九个组团,有古香古色的临街商铺,也有层楼叠榭的多层建筑,还有古韵幽幽的四合庭院。小镇以“非遗”为核心,以保护和传承非遗为宗旨,基于文化新经济成长性思维,打造了以非遗研学为支撑业态,融合非遗美食、非遗住宿、非遗体验、非遗知识产权交易等核心内容的综合性业态,不断推进物质及非物质文化走入景区,让非遗与美食相融、与美景相融。通过以非遗+旅游为核心的产业定位,以服务文化旅游为主轴的小镇规划,以非遗体验为内容的深度融合,唤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崭新活力。※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二、项目人员基本配置要求※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委托经营服务 | 495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物业管理部 | 20人 |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招商运营部 | 7人 |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财务部 | 2人 |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企划部 | 3人 |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行政人事部 | 3人 | |
1 | 团队配置要求 | 总经办 | 3人 | |
2 | 其他 | 办公劳保 | 2月 | |
3 | 应急保障 | 日常应急保障 | 2月 | |
4 | 1000元以内维修维护 | 日常维护 | 2月 | |
5 | 安全管理 | 日常安全责任管理 | 2月 |
3、运营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本身、上述范围内旅游开发形成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设施、旅游经营设施。2、运营管理范围: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1、项目地点: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四、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提高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小镇的品牌形象和价值,将其打造为璧山旅游业的典范,采购本次运营管理服务。小镇包含非遗研学实践、非遗主题博览、非遗主题民宿、非遗美食、非遗文创商品、非遗主题体验/演艺、非遗节事会展、非遗知识产权交易八大主营业态,已引进藏医药药浴疗法、微刻、竹雕、瑜伽、手工羽毛毽制作、糖画、角雕、来凤鱼等非遗项目,吸引了全季酒店、小天下、完美世界咖啡、璧山伴手礼体验馆、晓云渡、汐隐宫、云庄、璧有好物等知名非遗文创、文旅品牌入驻。常态化举办非遗市集、非遗研学实践、非遗美食节、传统节日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设计周等活动,已成为重庆地区文化交流的重要聚集地,璧山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城市名片。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运维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工作。6、运维期间如发生商户投诉(含清洁卫生)事件的按每次2000元予以处罚。5、服务期间的人员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4、运营期间1000元以内服务范围内零星维修维护,投标需自行考察,限价每月按20次计算,如后期有增减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三)验收方式实施(交货)地点:秀湖水街国际非遗手艺特色小镇。(二)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一)实施时间(或交货期)※一、实施时间(或交货期)、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相关票据支付30%预付款项,合同到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无息),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三、付款方式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项目包干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含员工工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材料、人工、机械、安全风险、税金等项目全部费用。※二、报价要求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规定相应考评考核制度,每月将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标准以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为准。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五、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3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一)评审因素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合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技术方案(60%) | 60分 | 1、项目运营方案(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月度目标、日常管理、商户管理、营销宣传等:①优(项目运营方案内容完善程度高、针对性非常强、可操作性强)得23-30分;②良(项目运营方案内容完善程度较高、针对性比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16-22分;③一般(项目运营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8-15分;④差(项目运营方案内容比较模糊、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得1-7分;⑤未提供不得分。2、服务保障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保障、安全管理、临星维修维护组织措施等:①优(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非常科学合理、保障措施方法非常完善)得15-20分;②良(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比较科学合理、保障措施方法比较完善)得9-14分;③一般(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一般、保障措施方法一般)得3-8分;④差(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模糊、保障措施方法差)得1-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3、疫情防控、各类突发事件、舆情监控等防控预案(10分)提供疫情防控、各类突发事件、舆情监控等防控预案。①优(疫情防控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得10分;②良(疫情防控预案较完善、应急预案较完善)得6分;③一般(疫情防控预案一般、应急预案一般)得2分;④差(疫情防控预案差、应急预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自拟展项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20%) | 项目负责人获奖 (5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类似项目(非遗小镇)运营中取得上级部门或行业专业评定机构项目评选中获得过荣获奖项的得5分。 | 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类似业绩(10分) | 供应商在截止投标前完成一个类似(非遗小镇)运营业绩的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 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应急相应能力(5分) | 在突发应急事件或应急检查(含消防、安全检查)时。供应商能在半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予以应急响应的,得5分;供应商能在一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予以应急响应的,得2.5分。 | 相应能力以供应商注册地予以核实,如有临时办公场所的需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及现场办公照片。后期采购人有权予以核查。 |
(二)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八)供应商的商务要求、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四)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三)未按规定提交采购样品或采购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十二)有违反本磋商文件第一篇第七条1、2、3款情形之一的;(十一)响应文件中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磋商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纸质磋商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八、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包干价,代理费金额为6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十、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需求: | ||||||
二、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最后竞争性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最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人名称):(二)最后竞争性报价函年月日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2、最后报价超过首次报价或最后未进行报价的,以首次报价金额为准。1、最后竞争性报价函由潜在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参与磋商供应商公章带至开标现场,经磋商后在最后报价时填写;说明: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四、资格条件(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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