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12fj-265001001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公司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茜027-874590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12FJ-26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12FJ-26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6-420111-04-01-7298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湖路以南、珞狮南路以东、狮子山大道以北,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建设规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0119.6㎡,总建筑面积39239.85㎡,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3899.03㎡,总建筑面积17818.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819.78㎡,地下建筑面积1998.35㎡),主要包括住宅、物业用房、社区养老及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功能。地下1层,地上33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以及红线范围外水电接入所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PC构件深化等)、强电(含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水电表计量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暖通(含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燃气系统等)、给排水(含室内外给水排水、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等)、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装配式、人防、消防、海绵城市、绿建、室内装修(含二次装修)、室外工程(含道路广场、挡墙、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等配套工程;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同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2)采购部分: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和用地红线范围外水电、网络接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用地红线范围外水电、网络接入的施工。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4)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5)完成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调试、保修、售后维护、运营及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7)本工程所涉及的地质勘察、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检测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2
合同估算价:7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人员要求:其中①项目经理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1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②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工程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提供); (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⑦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投标 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
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B座12楼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杨茜、晏壮、王雨、甘维军、张葵、孙敏、杨江林、彭剑伟、杨利丹
电话:
027-87281981
电话:
027-874590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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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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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hengzb@huas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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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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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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