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关于苍溪县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92.7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8242017000376
预算金额392.72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
招标联系人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8395885655
标书截止时间2017/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7
公告正文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关于苍溪县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关于苍溪县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关于苍溪县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建设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42017000376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11 15: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土壤肥料站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苍溪县土壤肥料站,联系方式:孟先生,13981216599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陵江镇嘉陵路西段397号,联系方式:陈女士,0839588565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孟先生,电话:13981216599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13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17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40号)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40号)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11-27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11-27 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1-27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 第一包:67500 元 第二包:10900 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等方式递交,不收取现金 收款单位: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2309 4424 0910 0010 784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17: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的银行回单明确的到账时间为准)。 | ||
预算金额(元) | 3927296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A051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的报价。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名称:关于苍溪县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建设采购项目 基本情况:建设以国道212线、白雍线沿线的五龙镇、白鹤乡、石门乡和以苍剑线沿线的岳东镇、文昌镇两个农业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保护示范片。选择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31个畜禽养殖场和邻近的11个农产品种植基地,开展PPP模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以苍溪县农业局为项目发起人,选择适合的社会投资人开展伙伴式合作,双方以沼肥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产品经销权为基础,以本项目实施为载体,开展沼肥配送服务。通过签署合同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选的社会投资人与生猪养殖场、种植基地业主签署沼肥处理、配送、使用合同,以提高沼肥施用机械化程度和施用效果为核心,共同推动畜禽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工作,切实解决畜禽粪污造成的面源污染,同时提升耕地土壤地力。 数量:从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中选取两家做为合作单位 要求: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将负责所属片区所有的建设施工和沼液消化纳处理推广任务,服务期限三年,建设内容所有工程及货物质保期三年。合同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建设的工程及货物资产自动移交给成交供应商。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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