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吊顶、陶瓷砖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174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吊顶、陶瓷砖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吊顶、陶瓷砖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3-30 1.1.采购条件 1.1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关于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陶瓷砖、洁具、开水器、防静电地板、吊顶材料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3】第 20 号)意见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由集二线贲红站(TK35+500=K0+000)起,至通霍线的哲里(K943+282.22=THK15+361.92) 止,电气化扩能改造后,线路长度 923.661km;本项目施工为蒙根塔拉站、热水汤站、林西南站站区内所有房建工程及站场 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其中包含生产生活及四电房屋、新建两座站房(热水汤站、林西南站)、地道、雨棚、站台及站场给排 水等附属工程,三个站区,17 个单体建筑,房屋建筑面积 18007 ㎡,预估产值 1.74亿元。 建设单位: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 年05 月 12日,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06 月 30 日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吊顶(一包件)、陶瓷砖(二包件)共二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吊顶(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如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确保按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经销商自有物资资源丰富,能确保按需要组织资源,能确保及时按需供应。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500 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招标产品具有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提供采购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 3.1.7履约信用:近二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履约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1.8其他要求: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陶瓷砖(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如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确保按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经销商自有物资资源丰富,能确保按需要组织资源,能确保及时按需供应。 3.2.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300 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招标产品具有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提供采购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2.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 3.2.7履约信用:近二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履约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8其他要求: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4不接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04月06日9: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谈判;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应于2023年04月01日9:3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响应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标书费用2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在其基本账户足额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四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帐 号:2011 0101 9330 0105 0001 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务必于2023年04月06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人放弃谈判。 5.2因疫情影响,响应人无需到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各响应人务必派专人负责“解锁”,进行谈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采购人及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四分部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 联 系 人:韩晓勇 黄江燕 电 话:15248063073 18617575890 邮 箱:jttlsfb@163.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010-88246684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响应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四分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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