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岳麓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化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3.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1911210078
预算金额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9992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JZ-20191121007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岳麓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化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191121007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岳麓区地名图集、 其他图书、档案 16k幅面,80-120G胶版纸 500 159000
2 岳麓区标准地名录 其他图书、档案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1pi 500 77500
3 岳麓区地名词典 其他图书、档案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Ipi 500 101500
4 岳麓区地名志、 其他图书、档案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1pi 500 101500
 合计金额小写: 4395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说明
1 岳麓区地名图集 16k幅面,80-120G胶版纸 318 500 159000 含书号费、三审三校、印刷装帧等费用
2 岳麓区标准地名录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1pi 155 500 77500 含书号费、三审三校、印刷装帧等费用
3 岳麓区地名词典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Ipi 203 500 101500 含书号费、三审三校、印刷装帧等费用
4 岳麓区地名志 16K幅面,文字不低于1301pi 203 500 101500 含书号费、三审三校、印刷装帧等费用
合计金额小写:4395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03 —— 2020-12-02

3.2 履行地点:岳麓区民政局指导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样书经过甲方核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总价的8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00,说明: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支付剩余20%款项 ,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花北支行(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44201612300052500953 )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由国家批准的出版机构合法出版。2、型号规格符合本合同第2条要求。3、印制清晰,包装完好,错误率不高于国家出版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送货上门,当场验收。数量和质量达到本合同第2条,第5.2条要求,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对图书审校工作进行监管。对样书进行核定。2、甲方义务:对乙方提交的样书及时核定。乙方交货时组织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3、乙方义务:按合同约定,组织审校、出版、印刷等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管。按甲方审定的样书开展印刷。按时保质交货。4、乙方权利:按合同约定获得服务报酬。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产品质量、数量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印或者补足数量。2、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不及时,则按每天500元向甲方赔付,重合同款项中扣除。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时,交货时间按付款拖延时间顺延。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尾款时,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期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地址: 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平安大道1号华南城铁东物流区13栋16层1601-1603、1605-1613、1615-1617号
法定代理人: 李思远 法定代理人: 陈爱华
委托代理人: 张振华 委托代理人: 刘青德
电话: 0731-88999278 电话: 0755-83938446
传真: 0731-889992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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