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集采中心,招标人及使用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此次招标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
我标段为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I标段,起点位于广安路节点东侧K28+500,沿现状珠海大道线位向西延伸至双湖路节点西侧K32+290,总长度为3.79Km,中标合同额4.27亿,合同工期763日历天,采用一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技术标准。
主线部分:广安路~双湖路段拓宽为双向10车道,其余路段维持现状双向8车道。
节点部分:广安路节点主线以双向6车道桥梁上跨相交道路,辅道与相交道路在地面平交,以实现交通转换;双湖路节点珠海大道主线以双向6车道隧道下穿通过,双湖路新建双向4车道跨线桥,辅道在地面平交,以实现交通转换。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能够24小时全天候生产、供应及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2021--2023)年连续3年】2个公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等)。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4.1.2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投标人可同时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限中一个包件。
e.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要有稳定的料源,方便业主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未通过业主单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且需通过实验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认同本条款。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标书购买。标书购买流程: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竞价文件。投标人须在竞价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1.1采取电汇方式购买谈判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谈判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谈判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汇款帐号:99011131017006399486
账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备注:汇入标书款时须备注:“(包件号)标书款”。
5.2 谈判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竞价文件。
5.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双湖路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1楼会议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8.2 本次谈判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竞谈采购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响应人自行勘察。
10.联系方式
10.1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集采中心
联 系 人:晋先生 15935913915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双湖北路与金河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574332573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
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表1 :
谈判物资一览表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 SW-01 | 水泥稳定碎石 | 4% | M³ | 18021 | / | /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M³ | 25537 | |||||
水泥稳定石屑 | 4.0MPa | M³ | 18 | |||||
水泥稳定石屑 | 5.0MPa | M³ | 455 | |||||
合计 | 44031 | |||||||
说明:1、具体规格型号要求详见本章“二、质量标准”;2、此数量为暂估数量,一切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备注:1、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压实方(成型设计断面方)计算数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