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大建招h202420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波军0578-2151491
中标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项目
招标序号:浙大建招H2024209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杜益龙、王立飞 0578-2151491
中标候选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承销费用:按发行债券金额的0.7‰/年收取承销佣金;
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4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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