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搭建项目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2021第三届黑龙江
中医药博览会搭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
三、采购预算:450000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选择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有昌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六、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
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市领导在《关于举办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上的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特色品牌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此申请“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制作。经领导同意,专家论证,黑龙江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组委会授权哈尔滨有昌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此项目。
七、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陈 刚 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建造师
杨玉梅 伊春日报社 高级编辑
梁树民 乌翠区区委党校 高级政工师
八、公示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公示期限最少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宋美玉 联系电话:6119233
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赵悦 联系电话:3978076
注:为了使您的质疑得到答复,您递交的书面质疑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和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等。
(2)质疑的事实及理由。
(3)有关违法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如质疑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信息,将会被视为无效质疑。
中医药博览会搭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
三、采购预算:450000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选择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有昌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六、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
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市领导在《关于举办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上的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特色品牌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此申请“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展位搭建制作。经领导同意,专家论证,黑龙江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组委会授权哈尔滨有昌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此项目。
七、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陈 刚 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建造师
杨玉梅 伊春日报社 高级编辑
梁树民 乌翠区区委党校 高级政工师
八、公示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公示期限最少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宋美玉 联系电话:6119233
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赵悦 联系电话:3978076
注:为了使您的质疑得到答复,您递交的书面质疑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和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等。
(2)质疑的事实及理由。
(3)有关违法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如质疑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信息,将会被视为无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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