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凤凰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凤凰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2019-CG-CS007
三、采购人名称: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凤县天水路70号
联系人:秦民轩
电话:0917-476279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
联系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9-8872050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县凤凰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凤县凤凰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初步设计,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1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具备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5 08:30:00至2019-04-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3)供应商出具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4)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6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502室
3、开标时间:2019-04-26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5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720501
2、开户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
4、账 号:806021401421008230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