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hjbz-w3003
预算金额49.64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柯助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食堂优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BZ-W3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定制自助餐台

详见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28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交付(合同签订后,货物须在10日内到达现场)

北京市海淀区

 

2

智能消毒出筷机

4

 

3

干湿一体多功能布菲炉

36

 

4

多功能宴会汤炉

8

 

5

镶嵌式电磁炉

4

 

6

麦片分配器

4

 

7

电保温鼎

12

 

8

果汁鼎

4

 

9

冰台

4

 

10

电扒炉

1

 

11

六头电磁炉

1

 

12

电磁关东煮炉

1

 

13

卤料保温柜

1

 

14

烤肠机

1

 

15

工作台

2

 

16

配套炉间拼台

2

 

17

风机一体排烟设备

1

 

18

排烟罩装饰板

5.2

预计数量,实际以现场安装调试为准,费用不在增加

19

排烟管道

12

20

明档玻璃

平米

4

21

国标电缆

200

22

阻燃线槽

200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49.64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417日至42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zcgz001@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4269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4269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42693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424日上午9:30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柯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67418637

(五)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每个投标报价供应商限1人参加,报价供应商须在20244231600分前将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wzcgz001@163.com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和要求发送参加人信息或参加人携带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报价供应商无法参加现场踏勘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刘助理、柯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10-67418635

十一、监督人员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10-67418633

 

采购机构:北京市某单位

20244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