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2024年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临江分公司屋面保温隔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9.7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06-04a-2024-d-e14230
预算金额199.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关铁峰1894611225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秀莹15754339234
中标联系人王禹均
公告正文
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2024年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临江分公司屋面保温 隔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06-04A-2024-D-E142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2024年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临江分公司屋面保 温隔热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9.712242 万元, 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2.026250万 元,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1.013158 万元, 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禹均详见其他;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峰详见其他;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冬亮详见其他;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其他 三、其他 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2024年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临江分公司屋面保温隔热改 造项目于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 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第 名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997122.42 预中标份额为:100%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20262.50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10131.58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 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7月25 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黑龙江洋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禹均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黑2232014202101260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黑龙江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项日负责人:周峰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黑223151642192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黑龙江日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冬亮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黑2232015202216263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曹秀莹;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754339234;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754339234@139.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575433923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邮箱:15754339234@139.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7月31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 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 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 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 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2024 年07月26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内部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储粮双城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 联系人:关铁峰 电 话:189461122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 曹秀莹 电 话: 15754339234 电子邮件: 15754339234@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j蜜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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