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浦城县莲塘镇莲塘村新农村建设工程6-1#、23#住宅楼[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e350722070110011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浦城县莲塘镇莲塘村新农村建设6-1#、、23#住宅楼答疑 住宅楼答疑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莲塘镇莲塘村新农村建设6-1#、23#住宅楼(招标编号:EE3507220701100111001),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 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1.8条款,条款,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 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 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土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0人; 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现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 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土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 准。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若投标人未按补充通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 责。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莲塘镇莲塘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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