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农大水稻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3-0026
项目名称:南农大水稻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262.43元
最高限价:455262.43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时,该供应商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在南京农业大学(土桥)建设一座公厕、生产工具用房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近三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任一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及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依据《关于贯彻落实
(7)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近三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任一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公章及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至江苏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踏勘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面向所有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地 ? ?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江苏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联 系 方 式:18114921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1811492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