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HE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铸造生产线缸体后处理单元国际招标公告(1)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8-23400050019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HE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铸造生产线缸体后处理单元国际招标公告(1)

[购买标书] 2023-03-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3-0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HE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铸造生产线缸体后处理单元,数量:1批,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108-23400050019A
招标项目名称:HE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铸造生产线缸体后处理单元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备注
1 HE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铸造生产线缸体后处理单元 1批 投标人负责所列招标采购货物(以下简称“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就位、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实行交钥匙工程,与商务合同相悖时以商务合同为准。详细内容,见第八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关境内投标人须提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4)、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5)、业绩: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外铸造企业或汽车厂有至少1条独立承制并验收交付的业绩,每条生产线承制内容必须包含铸造生产线自动化建设或改造内容。投标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独立的业绩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3-0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3-0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6室。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远程领购方式详见下文。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3-27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1楼显示屏)。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1楼显示屏)。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金融街融景中心B座19楼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方式:0086-23-6759154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086-23-67708138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工行重庆五里店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023419200023047
账号(美元):1101144210000153
其他:账号(欧元): 1101384210000022
Swift Code: MSBCCNBJ011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或投标人签字(仅适用于中国以外的无公章的投标人)的招标文件领购申请函,以及“致投标人函”的回执签章,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投标人签名(仅适用于中国以外的无公章的投标人)的注册证明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或发送至邮箱sbyc31@vip.163.com,招标文件领购申请函须包含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申请日期等内容(格式自拟),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领购申请函等全部资料超过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的,视为未领购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发放招标文件。
附件:附件一、致投标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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