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53.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92-89833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

资本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修县人民政府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永修县人民政府授权永修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委托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公开招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建设地址及投资规模:基地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84.1亩,计容建筑面积84423.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5553.64万元,一期总投资约23838.09万元。

3.PPP运作方式: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具体实施路径为:

1)永修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授权永修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县劳动就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指定江西星火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主体;

2)县劳动就业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具有相应投融资能力和工程施工资质的社会资本方;

3)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照《公司法》及项目采购要求与星火公司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4)项目公司成立后,县劳动就业局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13年,运营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次日开始计算)。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同时享有通过经营项目设施,获得经营收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资产的所有权;

5)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移交本项目所有资产给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4.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投入成本较大,项目收入不能完全满足投资成本与投资回报要求,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5.风险分配原则:PPP模式下的风险分担遵循风险管理效率优先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从经济利益和管理效率的角度进行分析,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方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6.建设需求:项目总占地面积184.1亩,计容建筑面积84423.62㎡,主要包括四部分:(1)综合办公区(创新大楼)建筑面积约15905.5㎡,包括:创新研究院办公区、企业实验室、公共综合检测区、会议及路演区、展厅、公共交易服务区等功能单元;(2)化工标准化厂房,按甲、乙类分别建设若干栋,操作上采取“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期实施”,一期启动50608.8㎡;(3)公用工程区化工甲、乙类仓库,污水固废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实际需求建设;(4)甲乙类物品仓库。

7.采购需求: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期满移交等相关工作。

8.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4%,社会资本出资76%。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社会资本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社会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项目运作和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额度不低于2.5亿元;

③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

④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可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项目,以上条件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同时需提供载明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

5.社会资本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要求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6.社会资本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7.社会资本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PPP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30~11:30分,下午14:30~16:30分。

2.报名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修县城投大厦二楼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2)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近6个月以内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3)提供具有项目运作和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单位应满足并提供);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单位应满足并提供);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7)社会资本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8)社会资本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PPP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记录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9)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申请人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加盖公章依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若为联合体报名,仅需携带牵头人单位原件备查,其他联合单位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7年8月30日9:30分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修县城投大厦二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永修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招标代理: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楼招标代理中心

编:332000

人:女士

联系电话:0792-8983328、15180603967

真:0792-8983575

电子邮箱:JJDLZX@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