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628黑柳子工业园区至刘拐沙头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G628黑柳子工业园区至刘拐沙头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SJ-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88.9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628黑柳子工业园区至刘拐沙头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SJ-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G628黑柳子工业园区至刘拐沙头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市JT2024-01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G628黑柳子工业园区至刘拐沙头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SJ-2标段 市JT2024-011-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7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889291.0000 |
工期(交货期) |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6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8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汇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华晟 1.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工程勘察设计2.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白音察干至永泰公段高速公路 正高级工程师:201724669 |
企业业绩 | 1.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工程勘察设计 2.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白音察千至永泰公段高速公路 3.S26 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900324.0000 |
工期(交货期) |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 8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汇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齐琳 1.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工程2.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勘察设计3.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鹤岗至苔青段)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A181210096 |
企业业绩 | 1.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勘察设计 3.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鹤岗至苔青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922996.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8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汇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马军文 G572贵南至乌兰公路茶卡至察汗诺段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李伟群 正高级工程师:10107346 |
企业业绩 | 1.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改扩建工程 2.G572贵南至乌兰公路茶卡至察汗诺段公路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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