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120MW/240MWh储能项目(二期光伏)Ⅳ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5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tepc-2023-42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公司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蓝美成199995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高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工156991125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 套 120MW/240MWh 储能项目(二期光伏)Ⅳ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 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TEPC-2023-4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 120MW/240MWh 储能项目(二期光伏)Ⅳ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00 万元;其他资金国内银行贷 款 30000 万元,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其他内容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 套 120MW/240MWh 储能项目(二期光伏)Ⅳ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 120MW/240MWh 储能项目(二期光伏)Ⅳ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 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招投标。
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是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满足以上两种中的任何一种资质均可。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 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个光伏(容量 50MWp 以上)或者升压站(110kV 及以上)的施工或 EPC 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项目投运证明(或验收 证明或用户证明))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之 前的社保证明。
设计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并 在本单位注册。且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之前的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 1 个光伏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 但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设计技术负责人: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须提供但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设计项目负 责人);
6、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度、或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投标人信誉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具有相应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9、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 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10、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 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11、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联 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提供)、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内容,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555号居 然大厦 5 楼 B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5 楼 B1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5 楼 B11
七、其他
1、建设规模及内容:
1.1、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储能 12 万千瓦/24 万千瓦时项目(二期 400MW)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百口 泉东部。
1.2、本工程装机规模为 400MW/500.8003MWp,由 128 个 3.125MW 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均采 用固定支架安装。本项目光伏组件拟 550Wp 高效半片单晶双面双玻组件,根据计算结果,每 26 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根据发电单元内支架及组串排布情况,每 18 个光 伏组件串并联接入 1 台直流汇流箱,每 15/16 台直流汇流箱并联接至一台 3125kVA 箱变,升 压至 35kV 后通过电缆并联至 35kV 集电线路,整个电站 128 个发电单元共划分为 22 回集电 线路,送至新建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1.3、本工程装机规模为 400MW/500.8003MWp,由 128 个 3.125MW 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均采 用固定支架安装。本项目光伏组件拟 550Wp 高效半片单晶双面双玻组件,根据计算结果,每 26 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根据发电单元内支架及组串排布情况,每 18 个光 伏组件串并联接入 1 台直流汇流箱,每 15/16 台直流汇流箱并联接至一台 3125kVA 箱变,升 压至 35kV 后通过电缆并联至 35kV 集电线路,整个电站 128 个发电单元共划分为 22 回集电 线路,送至新建 22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1.4、本标段新建 10 万千瓦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场区、相应 35kV 集电线路等(电气分 界点为 220kV 升压站 35kV 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电缆附件、终端头 制作及连接固定)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组件(或甲供)、箱逆变 一体机、汇流箱、电缆及附件、支架、视频监控等全部)、设备监造、运输(含二次转运)、土建工程(含支架基础、场区检修道路、围栏大门、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等)及安装工程、项目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和验收后移交工作等,其中项目所需的检验检测费、第三方文件办 理等费用均包含在 EPC 承包范围内。
1.5、总承包人负责范围界限:自勘察设计起,至项目投入商业运行、通过项目公司达标投 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为建设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乌尔禾 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储能 12 万千瓦/24 万千瓦时项目(本标段)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批复的全部费用)、施工及竣工图设 计(含地形测绘、详勘)、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批,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催交、监造(箱变需有监造报告)、组件到货检验及安装检验、标识标牌(含 KKS 编码)、安 全工器具、备品备件及货架、运输(含二次转运)、设备材料保管(含甲供)、工程核算、结 算及工程竣工决算、建筑安装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检查、停送电协调工作、深度 调试,全景监控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承包人负责承担上述 相关费用。完成专项验收: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环保、水土保持、档案、防雷、接地、气 象论证、节能评估、送电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并承担验收产生评审、报告等相关 费用。
1.6、发包人负责范围界限:建设场地征用、工程监理、前期工作、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后 评价、生产准备,除此之外的工程建设范围均属于 EPC 总承包人的范围。发包人负责范围内 的费用列支在 EPC 总承包费用中,但列支费用由发包人向第三方直接支付。
1.7、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 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1.8、发包人保留在设计书、工程预算及招标书、技术规范、技术协议、施工技术方案等正 在编制的文件现场进行审查的权利,以考察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含最低性能要求)及相关 标准,是否适合该设施运行及维修的综合要求。总承包人则应充分配合发包人代表或其指定 人员的此类审查,并应无条件为之提供合理必要的便利。这种审查在初步设计时就开始进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应逐条书面回答,并对没有采纳的意见负全部责任;即使采纳 发包人意见也不能免除或减轻总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1.9、投资额:37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7500 万元,国内银行贷款 30000 万 元 。
1.10、合同工期:本标段须最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完工且具备全容量并网发(送)电 条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联合体要求:
2.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3 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前述设计或施工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可以是施工单位或者设 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四个
标段,也可以同时中四个标段,允许兼中兼得。
项目专用账户的要求:要求项目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专属银行账户;采用联合体投 标的,中标后需由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专属银行共管帐户,该帐户由联合体 成员共管,具体共管办法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锦绣三街 475 号永利大厦 21 层 联 系 人:蓝美成
电 话:199995591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高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5 楼 B11 联 系 人: 梅工
电 话: 156991125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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