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649.2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3123202409270070
预算金额649.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志华158743342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涛15616454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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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33123202409270070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凤凰县 |
项目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11433123006702257K |
招标项目编号 | 433123202409270070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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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名称 | 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1 | 433123202409270070001001 |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649.21 万元 | A01-1243310035555394X0-20240929-000006-3 | 1、公有建筑修缮改造:老营哨64号、老营哨11号等80座历史保护建筑共14158平方米;东正街、中营街等25条传统街巷立面整治共8564米;水门口、南边街、回龙阁等3处吊脚楼群立面整治共7200平方米;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修缮;主体改造7140平方米、展陈销售厅4998平方米,附属停车场11324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修建改造1项;3、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古城、沙湾2个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红砂岩及青石板路面提质改造修缮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消防设施维修、雨污水管网新建及维修5公里、仿古特色路灯500盏、线路入地改造2公里、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接驳站点提质改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1493.11万元。 |
公告标题 |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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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源URL |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30 16:56:59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9-30 09:00:00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3 09:00:00 | ||||
公告内容 | 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G-GCZB2024-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凤发改字[2023]551号、凤发改字[202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凤凰县 2.3 项目概况:1、公有建筑修缮改造:老营哨64号、老营哨11号等80座历史保护建筑共14158平方米;东正街、中营街等25条传统街巷立面整治共8564米;水门口、南边街、回龙阁等3处吊脚楼群立面整治共7200平方米;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修缮;主体改造7140平方米、展陈销售厅4998平方米,附属停车场11324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修建改造1项;3、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古城、沙湾2个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红砂岩及青石板路面提质改造修缮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消防设施维修、雨污水管网新建及维修5公里、仿古特色路灯500盏、线路入地改造2公里、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接驳站点提质改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1493.11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730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 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统一组织协调项目各阶段各单项服务的相互配合工作,对全过程各单项服务的进度、质量进行把控,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失信被执行行为,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年9月3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5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一致)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监理业绩: 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②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 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 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 (3)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人员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监理负责人在湘西州行政区域允许2个(不包括本项目)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湘西州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②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3-701516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评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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