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车辆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四批)(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WTZB-TY2024-KLD04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zb-ty2024-kld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操0996-864277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昕凝0991-787619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候选人公示

 

库尔勒车辆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四批)二次(招标编号:WTZB-TY2024-KLD04),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人

1

空压机配件

第一名

乌鲁木齐联商物资机电有限公司

6

TVDS设备配件2

第一名

新疆荣德邦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4820日至202482319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车辆段 

详细地址:库尔勒市新城区平安路3769

邮政编码:841001

项目联系人:李操        

话:0996-86427741808399732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人:李昕凝

话:0991-7876196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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