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货运中心门式起重机大修集体
议价结果公示
集宁货运中心编号:JNHY-2019-16门式起重机大修集体议价工作已结束,现将拟定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河南省天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序号 | 大修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价(不含税) | 中标总价 (不含税) | 税率 | 价税合计 |
1 | 24号门式起重机大修 | 台 | 1 | 350000.00 | 350000.00 | 13% | 395500.00 |
2 | 26号门式起重机大修 | 台 | 1 | 350000.00 | 350000.00 | 13% | 395500.00 |
合计 | 700000.00 | 13% | 791000.00 |
公示自2019 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8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行政监察投诉,如有违规违纪问题也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行政监察投诉。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
邮编:012000
行政监察:
电话:0474-2242171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行政监察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出具《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集体议价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0474-2242171
传真电话:0474-224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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