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幼儿园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nqqt202407-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幼儿园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质疑1:一、投标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给学校(含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内容须涵盖:蔬菜类、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面粉类、干货类、调料类等食材),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很多合同内并没有写明这么细化的种类,通常为食堂食材采购、副食品采购等,合同无法体现的提供甲方盖章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等内容,须另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经双方签字验收后的配送清单原件扫描件。
二、配送能力供应商在滁州市范围有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中经营类别包含:蔬菜类、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面粉类、干货类、调料类等食材),经营场所中经营类别不太好体现出来,提供每个种类现场照片能否证明,或者需要什么其他材料证明?请明示。
回复2:提供现场实拍照片,招标人有权中标后对中标单位经营场所进行考察,若与投标时现场实拍图片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给学校(含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内容须涵盖:蔬菜类、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面粉类、干货类、调料类等食材),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事实依据: 业绩要求为什么要限制“学校(含幼儿园)”类呢?本项要求不合理。
回复3:修改为:“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内容须涵盖:蔬菜类、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面粉类、干货类、调料类等食材),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二幼儿园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阳明南路1670号
联系方式:陈传芝1385509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
联系方式:唐诗瑶1585501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传芝、唐诗瑶
电 话:13855091333、15855019857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