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344号
预算金额6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女士0379-60359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安县宏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344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排水工程(敷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及配套提升泵)、供热工程(敷设蒸汽、高温热水管网及配套热力设备)和辅助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项目总投资为6.15亿元;
2.4、建设地点: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镇和磁涧镇辖区;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为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EPC项目,二标段为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2.7、招标范围:一标段: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专项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各项检测、保修工作和配合审计等工作。还包括测绘、施工图审查、临时设施、保险、诊断测评,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二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计划工期:一标段:24个月(含设计周期);二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2.1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招标,一标段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控制价为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的45%,施工费控制价按施工工程结算价优惠率不低于10%;二标段招标控制价:监理控制价按不高于工程结算价0.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①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签字)。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宏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南京路77号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0379-67286297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0359666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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