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9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03-jshw-c2023-0001
预算金额19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永胜0523-86275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41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 4 日 15 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03-JSHW-C2023-0001
2、项目名称:2023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1万元
5、最高限价:191万元
6、采购需求:根据《泰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泰水资联办〔2023〕1号)文件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以下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用水审计工作:1.取水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海油气、宇马铝业、华润雪花、巾被厂、第一铝材;2.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3.重点河湖生态水位监测工作,泰州(周)站、宣堡港水位站、泰州(许)站;4.生态河湖状况评估工作(西干河)、水生态监测工作(天德湖)、湖泊监测工作(凤栖湖、天德湖)、地下水监测工作(世纪天虹、华润雪花);5.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学校创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型载体、水效领跑者申报等工作;6.13家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保证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或审查全部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泰州市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41栋
3、方式: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 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春兰路厨禾农庄(原泊家饭店)2楼V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9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春兰路厨禾农庄(原泊家饭店)2楼V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4)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9号
联系方式:钱先生1596109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41栋
联系方式:0523-8627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永胜
电 话:0523-86275678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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