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0-2021年度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良151917618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0-2021年度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3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河公司、凤凰山公司、千阳海螺)拟对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业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标的物: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

2.起始、目的运输路线及暂定数量、运输时间。

标段

标的物

起始地

目的地

暂定数量(万吨)

暂定运输时间

标段1

湿排粉煤灰运输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4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

标段2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5

标段3

燃煤炉渣运输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4

标段4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3

标段5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2

标段6

脱硫石膏运输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4

标段7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1

标段8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0.5

注: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量有权进行运输数量调整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车型为后翻自卸车。

4.合同期限: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一定的保供能力(各标段日运力脱硫石膏不低于200吨 、湿排灰不低于400吨、燃煤炉渣不低于400吨,投标单位投2个及以上标段时日运力相应累加),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虚报车牌等信息,若有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湿排灰、燃煤炉渣运输报价:包括装车、运输、卸车、大块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2.脱硫石膏运输报价:包括装车、场地清理、运输、卸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北京时间)携带公司资质文件(法人或委托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等)至凤凰山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 2020年11月18日17:30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预审,如资质审核通过,由财务处在2020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5日17:30期间对资质预审通过并缴纳100元标书费的拟投标单位发放标书文件(标书费由投标单位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单位需在 2020年12月10日10: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凤凰山公司财务处,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投标保证金缴纳如下:

标段

标的物

起始地

目的地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标段1

湿排粉煤灰运输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2

标段2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3.5

标段3

燃煤炉渣运输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2

标段4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2

标段5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1

标段6

脱硫石膏运输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2

标段7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0.7

标段8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0.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单位需在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进行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对于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指定招标人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汇款信息如下:

招 标 人: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631 5101 0400 06047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岐山县支行营业部

3.招标文件发售后,标书费不退。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保供风险,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10%,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需补交不足部分后方可签订运输合同;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方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八、运输线路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运输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祝家庄镇

联系人:李 良 15191761893

王新刚 15877423993

传 真:0917-8422991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区域联系人: 闵长江 联系方式:029-35769971

供应部联系人:王钦发 联系方式:0553-2598265

                                                          招标人: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