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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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标的物: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
2.起始、目的运输路线及暂定数量、运输时间。
标段 |
标的物 |
起始地 |
目的地 |
暂定数量(万吨) |
暂定运输时间 |
标段1 |
湿排粉煤灰运输 |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
4 |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 |
标段2 |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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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燃煤炉渣运输 |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
4 |
|
标段4 |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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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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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6 |
脱硫石膏运输 |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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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7 |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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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8 |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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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量有权进行运输数量调整 |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车型为后翻自卸车。
4.合同期限: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一定的保供能力(各标段日运力脱硫石膏不低于200吨 、湿排灰不低于400吨、燃煤炉渣不低于400吨,投标单位投2个及以上标段时日运力相应累加),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虚报车牌等信息,若有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湿排灰、燃煤炉渣运输报价:包括装车、运输、卸车、大块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2.脱硫石膏运输报价:包括装车、场地清理、运输、卸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北京时间)携带公司资质文件(法人或委托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等)至凤凰山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 2020年11月18日17:30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预审,如资质审核通过,由财务处在2020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5日17:30期间对资质预审通过并缴纳100元标书费的拟投标单位发放标书文件(标书费由投标单位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单位需在 2020年12月10日10: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凤凰山公司财务处,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投标保证金缴纳如下:
标段 |
标的物 |
起始地 |
目的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标段1 |
湿排粉煤灰运输 |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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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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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燃煤炉渣运输 |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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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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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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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6 |
脱硫石膏运输 |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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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7 |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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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8 |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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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单位需在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进行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对于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指定招标人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汇款信息如下:
招 标 人: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631 5101 0400 06047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岐山县支行营业部
3.招标文件发售后,标书费不退。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保供风险,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10%,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需补交不足部分后方可签订运输合同;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方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八、运输线路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运输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祝家庄镇
联系人:李 良 15191761893
王新刚 15877423993
传 真:0917-8422991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区域联系人: 闵长江 联系方式:029-35769971
供应部联系人:王钦发 联系方式:0553-2598265
招标人: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