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小学学生午餐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hzb(2023)cg08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小学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睿旎0591-86306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学生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ZB(2023)CG086
项目名称:学生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集体用餐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服务要求:中标人须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yh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2:银行账户信息
注: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未标注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小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溪里路溪里村30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韩老师,13205020060、13163889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联系方式:黄睿旎、罗思楚、刘敏、林鑫,0591-8630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睿旎、罗思楚、刘敏、林鑫
电 话: 0591-86306699
学生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ZB(2023)CG086
项目名称:学生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集体用餐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服务要求:中标人须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yh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预估人数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集体用餐服务 | 1项 | 15元/人/餐 | 80人 | 3000 |
附2: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和 缴纳服务费 | 开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 | |
账 号:8111 3010 1080 0445 265 | |
提交投标保证金 | 开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 号:8111 3010 1180 0671 907 |
注: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未标注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小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溪里路溪里村30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韩老师,13205020060、13163889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联系方式:黄睿旎、罗思楚、刘敏、林鑫,0591-8630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睿旎、罗思楚、刘敏、林鑫
电 话: 0591-8630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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