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源电力广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横州高山渔光储一体化等8个光伏项目选址选线(升压站含送出线路路径)技术咨询服务和广西横州市高山渔光储一体化光伏等9个(升压站...
金额
9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010949001
预算金额951万元
招标联系人乔琳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源电力广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横州高山渔光储一体化等8个光伏项目选址选线(升压站含送出线路路径)技术咨询服务和广西横州市高山渔光储一体化光伏等9个(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和广西龙源横州市六景、茉莉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天堂岭一期项目)集中储能报告服务和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接入系统报告及储能可行性研究服务及后续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广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横州高山渔光储一体化等8个光伏项目选址选线(升压站含送出线路路径)技术咨询服务和广西横州市高山渔光储一体化光伏等9个(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和广西龙源横州市六景、茉莉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天堂岭一期项目)集中储能报告服务和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接入系统报告及储能可行性研究服务及后续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3001094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30010949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赛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951.000000 964.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①广西横州高山渔光储一体化等8个光伏项目选址选线(升压站含送出线路路径)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选址选线报告编制。 ②广西横州市高山渔光储一体化光伏等9个(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③广西龙源横州市六景、茉莉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堂岭一期项目)集中储能报告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取得项目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电网公司审核并修改,取得批复。服务结束时间以投标人完成合同所有义务之日为准。 ④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接入系统报告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接入系统专题研究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取得项目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电网公司审核并修改,取得批复。服务结束时间以投标人完成合同所有义务之日为准。 ⑤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①广西横州高山渔光储一体化等8个光伏项目选址选线(升压站含送出线路路径)技术咨 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选址选线报告编制。②广西横州市高山渔光储一体化光伏等9个(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③广西龙源横州市六景、茉莉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堂岭一期项目)集中储能报告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取得项目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电网公司审核并修改,取得批复。服务结束时间以投标人完成合同所有义务之日为准。④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接入系统报告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接入系统专题研究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取得项目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电网公司审核并修改,取得批复。服务结束时间以投标人完成合同所有义务之日为准。⑤广西宾阳陈平等5个风电项目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3001094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    电话:010-57337284
    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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