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宜化电仪保护装置9项比选文件(综合评估法)
电仪保护装置继电保护信息自动控制装置高压柜综保装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电子计算机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电子测量仪器量度继电器微型计算机振动试验远动终端设备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冲击和碰撞试验电气继电器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电气干扰试验脉冲群干扰试验静电放电试验微机综合自动装置整改提升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直流电源分散式微机保护监控装置装置购买柜门挡板加工图纸修改设备指导安装接线后台调试后台监控系统硬件软件后台接口集控系统电度报表集抄功能后台接入电动机保护装置线路保护装置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电容器保护装置差动保护低压侧测控高低压侧后备保护一体高压侧测控综合测控保护装置微机保护装置交流电流回路控制接点交流回路监控主机静电接触放电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幅射电磁场干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快速瞬变干扰试验射频传导500V兆欧表短时冲击电压试验遥测量计无源接点10kV进线馈线微机保护测控装置CAN网口和RS485网口电流速断保护过负荷保护堵转保护低电压保护单相接地保护配置4路非电量保护延时速断保护定时限过流保护低压方向闭锁配置不少于3路非电量保护定时限过电流保护差电压保护断路器10kV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线路保护测控装置解释文本装置调试软件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软件升级生产厂培训现场服务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电缆清册电气原理图设备控制柜操动机构照明运行检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仪器仪表软保护装置送电调试低压测试高压空载测试高压加载调试整定参数技术培训产品终身建档服务免费对用户方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设备监造设计协调和联络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开车培训软件程序锁定设置成套设备操作培训成套大型设备装置特种设备装置高压密封垫拖把扫把售后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宜化电仪保护装置9项比选文件(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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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电仪保护装置9项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xjyh-zh-xnr-20230219-01
需求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2023.02.19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3
第二章比选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一、总则6
二、比选文件6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7
四、比选报价要求8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8
六、评审10
七、确定成交11
八、授予合同11
第三章项目要求12
第四章比选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13
一、比选步骤13
二、评审标准14
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18
第一章比选公告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就“电仪保护装置9项”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采平台http://zb.hbyihua.cn/invitelist.aspxhttps://re.1688.com下载。
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02月19日15时30分
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5时30分。
4、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到/(不需要提交纸版资料)或按时间要求发送到需求方指定邮箱xinjiangyihua00@163.com。逾期送达或发送比选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比选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比选时间:2023年02月27日15时30分
6、比选地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205开标室。不需到现场进行比选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薛南荣15299963512
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无
8、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886830815171780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9日
第二章比选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不满足此表要求的响应无效。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
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
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
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比选保证金
6.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
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
(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
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必须设置有效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有效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书面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否则需求方有权不予受理和不承担任何责任。
9、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选排名第一的为拟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
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
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三章项目要求
一、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30天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30%,提货款30%;到货指导安正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30%;余10%质保一年。
增值税率及票制:一票制13%
三、技术要求
高压柜综保装置更换技术要求
1.总则
本要求适用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电仪分厂高压柜综保装置更换的技术要求,它包括本体及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要求提出的是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全部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保证提供符合本要求和相关标准的成熟优质产品。供应商必须对设备的设计、材料的选择、设备的制造和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可适用性、可靠性负全部的责任。
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要求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偏差表中以对比方式加以详细描述。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求方保留对本要求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允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三方商定。
本要求所采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为现行的国家标准,标准条文之间如不一致时,按较高要求的标准执行。
需求方认为供应商已经充分了解本项目系统情况、供货范围,如供应商配置发生变化,不再发生费用;
为确保高压柜综保装置更换的正确安装、操作及维修,供应商应提供所有必须附加的设备、专用工具和附件及其清单,即使这些设备和工具在相关资料中没有列出。
供应商应提供标书所列所有设备的单价、运费等所有附加费用应折算到各设备单价中。实际总价为要求所列各设备价格的总和,不应出现所列设备之外的报价。
本技术要求书未尽事宜,由需求方和供应商可以在事后以书面补充要求方式协商确定。本要求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和依据,随订货合同的生效而生效,与订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要求作为生产的依据,有与其冲突的地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技术标准和规程
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除满足规定的特别标准外,都遵照适用的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及电力行业(DL)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统一书号:155083·1305)。
各类文件发生冲突时,执行的优先次序如下:
-订货合同和合同技术附件;
-本技术规格书;
-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卖方的报价书。
如卖方发现文件中的要求,包括本技术规格书、材料单等,有任何不一致或冲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澄清。
上述标准如与买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或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3.工程概况
本技术规格书用于新疆宜化高压柜微机综合自动装置一批更换的询价。
装置所在地:新疆准东五彩湾新疆宜化化工园区
工程名称:新疆宜化装置整改提升项目
4.使用条件
除非另加说明,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应按照在下列环境条件下使用进行设计和制造。
4.1环境温度
极端最高温度41.2℃
极端最低温度-40.5℃
最热月平均温度25.7℃
最冷月平均温度-25.9℃
年平均温度7.1℃
4.2相对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57%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33.06%
4.3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549~563m
4.4地震耐受能力
地震基本裂度7度(按7度设防)
4.5风速
历年平均风速(地上10米)2.2米/秒
历年最大风速(地上10米)36.7米/秒
4.6雷暴日
年平均雷暴日9.3天
4.7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户内高压柜就地安装
4.8电源条件
4.8.1直流电源
分散式微机保护监控装置均供给直流电源。
直流电源参数:
额定电压DC220V
母线电压偏差-20%~+10%(浮充供电方式)
波纹系数小于1%
4.8.2交流电源
额定电压AC220V允许偏差-15%~+10%
频率50Hz允许偏差±0.2Hz
4.9设备参数(该型号仅为参考装置型号)
因原高压柜并不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产品,接线可能存在差异。供方需接到我方确认的图纸后,进行相关图纸修改工作。原保护装置的开孔尺寸为146.5*250。本次比选内容主要内容包含装置购买、柜门挡板加工、图纸修改、指导安装、后台调试等工作。保护装置应选国电南自PSL-640UX系列、南京南瑞PCS-9600L系列、许继电气WGB-600A系列的保护装置及同等质量以上品牌。供方配套提供3套后台监控系统(含硬件软件,不含操作台),装置分区域接入供方的新后台。并提供后台接口,最终需统一接入集控系统。后台需实现设备在线监视、电度报表集抄功能。后台接入由供方安装。供方提供不少于2人进行保护装置指导安装工作。
表4-1采购清单
注:具体配置按照我方提供电气图纸进行调整,二次互感器电流按我方比选时提供的保护装置统计表进行选择。保护装置插件端子均为螺丝紧固型,不采用按压型插件。
4.10技术要求
4.10.1微机保护装置主要技术指标
4.10.1.1输入信号参数
额定交流电压:100V,100/√3
额定交流电流:5A或1A,输入阻抗<100mΩ
额定直流电压:220V,±20%,波纹系数≥5%
额定频率:50Hz,±10%
4.10.1.2功率消耗
交流电流回路:每相≤0.3VA
交流电压回路:每相≤0.05VA
直流电源回路:正常工作,每个保护单元≤15W
保护动作,每个保护单元≤25W
4.10.1.3电气输出量参数
控制接点输出:闭合容量1000W/VA
断开容量>40W/VA(L/R<40ms时)
信号接点输出(信号开出):闭合容量500VA
断开容量>30W/VA(L/R<40ms时)
4.10.1.4过载能力
交流回路:4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
30倍额定电流,允许工作10s
100倍额定电流,允许工作1s
交流额定电压: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直流电源回路:80%~120%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4.10.1.5保护定值误差
电流误差:<±5%整定
电压误差:<±5%整定
频率误差:<0.02Hz
时间定值误差:<±1%整定时间+40ms(延时段)
<±1%整定时间+50ms(重合闸)
<40ms±10ms(无延时段)
df/dt误差:在3~10Hz/s范围内<1Hz/s
4.10.1.6允许环境温度
监控主机:-10℃~55℃
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温度:-25℃~55℃
相对湿度:45%~90%
大气压力:80~110kPa
4.10.1.7温度影响
装置在-25℃~55℃温度下动作值因温度变化而引起的变差不大于±3%
4.10.1.8电磁兼容性符合国标:
a)振荡波抗扰度
能承受GB/T14598.13标准Ⅲ级阻尼振荡波干扰试验,以及电压幅值共模4kV、差模2kV的Ⅳ级振铃波干扰试验。
b)静电放电抗扰度
能承受GB/T14598.26标准Ⅳ级、试验电压8kV的静电接触放电试验。
c)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能承受GB/T14598.9标准Ⅲ级、干扰场强10V/M的幅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d)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能承受GB/T14598.10标准Ⅳ级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e)浪涌(冲击)抗扰度
能承受GB/T17626.5标准Ⅳ级、开路试验电压4kV的浪涌干扰试验。
f)射频传导抗扰度
能承受GB/T17626.6标准Ⅲ级持续磁场干扰试验。
g)工频磁场抗扰度
能承受GB/T17626.6标准Ⅳ级持续工频磁场干扰试验。
h)电磁发射限值
符合GB/T14598.16规定限值。
i)工频抗扰度
能承受IEC60255-22-7标准B级持续工频磁场干扰试验。
4.10.1.9绝缘耐压性能(500V兆欧表)
交流输入对地:≥100兆欧
直流输入对地:≥100兆欧
信号及输出触点对地:≥100兆欧
开入回路对地:≥100兆欧
耐压:各输入输出端子对地,交流回路和直流回路间,交流电流与交流电压间能承受2kV/1min的工频耐压和标准雷电冲击波1.2/50µ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电压5kV(峰值)。
4.10.1.10机械性能
a)振动:能承受GB/T1128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
b)冲击:能承受GB/T1453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耐久能力试验。
c)碰撞:能承受GB/T1453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碰撞试验。
4.10.1.11遥测量计量等级
电流、电压、频率、电量:0.5级
其它:1级
遥信分辨率:≤2ms
信号输入方式:无源接点
4.10.2系统构成及主要功能
4.10.2.1系统构成
10kV进线、馈线、变压器、电动机等保护测控装置采用单元的微机保护测控装置,分布式布置,安装在各自的10kV开关柜上。
4.10.2.2装置应具有CAN网口和RS485网口,便于与其它智能装置通讯。
装置初步装设的保护测控装置功能数量详见表
微机保护测控单元应显示回路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和电度、功率因数、频率、定值正常显示及修改、事件报警记录以及断路器运行状态等。所有保护单元采用液晶大屏幕汉化显示,菜单式操作。装置应符合当前通用的标准的通信规约。
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系统网络采用以太网,网络拓扑结构可采用星型。通讯介质采用4芯屏蔽线/以太网线。通信网络传输层要求采用TCP/IP要求,应用层通信规约严格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0870-5-103规约和IEC60870-5-104规约,IEC60870-5-103规约仅用于传送变电站继电保护信息,监控信息由IEC60870-5-104规约传送。网络传输速率为10M/100M自适应。
4.10.3投标时提供装置的保护测控装置具体功能,在下方分项中列表填写
1、10kV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不含差动)
2、10kV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含差动)
线路保护测控装置
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带差动)
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不带差动)
电容器保护装置(带差动)
35kV:差动保护+测控
35kV高低压侧后备保护一体+高压侧测控
35kV综合测控保护装置
5.包装与标识
5.1包装形式:所供设备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用于陆运和整体吊装;
5.2包装资料内容:装箱清单、出厂试验报告、主要元器件合格证、原理图和接线图、安装使用说明书;
5.3对设备所有构件、设备的包装质量负责;
5.4设备有铭牌作标示,铭牌包括以下内容:装置型号、装置名称、额定电压、控制电源、出厂编号;
5.5设备内安装的主要电器组件等具有耐久清晰的铭牌或标记便于识别;
6.试验和检验
6.1提供相关的检验标准及符合规范的出厂检验报告;
6.2提供所供设备主要元器件的检验报告;
6.3提供所供设备主要元器件的合格证;
6.4保证负责解决在出厂试验、交付、指导安装、试车及开工期间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不合格引起的供货质量问题;
6.5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都按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规格书、设计标准进行出厂前的检查与试验;
6.6工厂验收
工厂验收包括设备外观检查、审查制造商的质量保证程序和功能测试,供应商需提供用户试验的时间、位置、试验设备等;
在需求方验收以前,供应商应完成系统的全部测试以保证整套系统能实现指定的功能,并提供测试需要的图纸、资料等;
6.7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包括主要的系统功能试验和整体测试,它是在安装完毕并正确接线以后所进行的;
1)提供相关的检验标准及符合规范的出厂检验报告;
2)提供所供设备主要元器件的检验报告;
3)提供所供设备主要元器件的合格证;
4)负责解决在出厂试验、交付、指导安装、试车及开工期间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不合格引起的供货质量问题;
5)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都按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规格书、设计标准进行出厂前的检查与试验;
7.技术服务
7.1合同签定后,供应商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供应商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等。
7.2技术文件及交付进度
7.2.1在接到排产通知书1周内,供货提供下列技术文件书面2份及电子版(CADR2004)1份以供确认。
保护装置的抗干扰试验标准。
在收到需方最终认可图纸前,供应商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供应商单独承担。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协议。需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供应商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需方在收到图纸后5天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供应商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需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中对供应商图纸的其它确认权限,而需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7.2.2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
7.2.2.1下列书面资料
使用说明书。
每种装置不少于12套纸板资料,提供WGB-600A电子版说明书。(word2007)
(2)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
每种装置不少于12套纸板资料
7.2.2.2设备的开箱资料,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部件清单资料等。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
7.2.2.3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后设备供货前应免费提供通信规约和解释文本及装置调试软件,以便与监控系统及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联调并应参加联调。
7.2.2.4供应商所供设备应提供投运时的最新软件版本,并应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的免费软件升级。
7.3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7.3.1供应商应免费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并给出试验报告各类装置不少于7份,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需方提出的问题。
7.3.2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供应商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供应商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供应商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7.3.3对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应商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7.3.4供应商有为需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
生产厂培训:供货商在生产厂为业主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现场培训:供货商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期间应对业主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8.需方工作
8.1需方应向供应商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8.2设备安装过程中,需方为供应商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8.3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可派员到供应商进行监造和检验,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9.质量保证
9.1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严格遵守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及原机械部、电力部制订的有关技术规范,遵守技术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
9.2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所有的工艺、元器件(包括外包件在内)、试验等均满足本规范书的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
9.3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9.4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免维护的。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三包。
9.5对提供设备的使用性能担保,对产品的质量担保,对设备运行可靠性担保。
9.6订货合同签定后,按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分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必要时,供需双方技术联络,以讨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
10.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0.1一般规定
10.1.1供应商应具备比选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2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比选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比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0.1.3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1.4本比选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比选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0.1.5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比选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离表”中列出。
10.1.6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0.1.7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比选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0.1.8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0.2适用范围
10.2.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比选产品的设计、指导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10.3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0.3.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程序
a.所有需经需求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提交给需求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产品的外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等。需求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需求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2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需求方校定标记的图纸(需求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供应商。凡需求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供应商认可的,不得对需求方增加费用。在未经需求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供应商单独承担。
b.供应商在收到需求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2周内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c.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需求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供应商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供应商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供应商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需求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d.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需求方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供应商应进行书面解释。
供应商免费提供给需求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所涉及的图纸和供应商自带的电缆清册,并且应保证需求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e.产品所需图纸:
1)总体装配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设备组装后的正视图、侧视图和俯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外形尺寸、设备重心位置与总质量、受风面积、运输尺寸和质量、体积和总装体积、控制柜位置、电缆入口位置、固有频率、端子尺寸和材料及其他附件。
2)电气原理图:应包括设备控制柜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远方操作的控制、信号、照明等交流和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路与触点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概要操作说明。
10.4.2说明书的要求
10.4.2.1产品结构、安装说明书、调整、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a.安装说明书上至少包括:
1)安装准备: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接地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2)最后的安装验收:合同要求的在现场进行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b.维护:至少包括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提供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c.运行检修:提供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方案。
10.3.2.2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10.3.2.3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10.3.2.4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10.3.2.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10.3.2.6说明书使用中文。
10.3.3试验报告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a.出厂试验报告。
b.如果产品进行了局部改进或改变应补充提供相应的验证性试验报告。
10.3.4标准文件格式